第 05 講 - 離婚 評量題目 友善列印 |
一、是非題 |
1.我現行民法上的離婚種類,分為兩願離婚、調解/和解離婚、及裁判離婚三種。 |
| ( )1. 是 |
| ( )2. 否 |
2.兩願離婚時,當事人之一方即使未成年,因其已結婚,而取得行為能力,故不必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
| ( )1. 是 |
| ( )2. 否 |
3.夫強暴配偶以外之女性時,因不合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第二款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發生性交,故妻不得訴請裁判離婚。 |
| ( )1. 是 |
| ( )2. 否 |
4.夫妻之一方婚後不能人道時,不為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第七款之不治之惡疾,但可能成為同條第二項之其他重大事由之概括規定。 |
| ( )1. 是 |
| ( )2. 否 |
5.因夫妻一方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者,他方得訴請裁判離婚。 |
| ( )1. 是 |
| ( )2. 否 |
二、選擇題 |
1.兩願離婚之戶籍登記為 |
| ( )1. 對抗要件 |
| ( )2. 生效要件 |
| ( )3. 成立要件 |
2.調解離婚之離婚效力發生於 |
| ( )1. 溯及於聲請離婚調解之時間 |
| ( )2. 在法官面前調解成立之時間 |
| ( )3. 在戶政機關為離婚登記之時間 |
3.以下何種裁判離婚之事由,因事後之宥恕而離婚之請求權消滅 |
| ( )1. 重婚 |
| ( )2. 配偶間之虐待或受虐待 |
| ( )3. 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
4.以下何種事項有錯誤 |
| ( )1. 贍養費之請求,義務人必須有過失 |
| ( )2. 裁判離婚時財產上的損害賠償,不妨雙方均有過失 |
| ( )3. 裁判離婚上,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權利人不可有過失 |
5.父母親離婚後,其對未成年子女親權之行使 |
| ( )1. 由父親優先行使 |
| ( )2. 由法院直接以子女的利益決定 |
| ( )3. 先由父母協議定之,協議不成,始請求法院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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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東雄教授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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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一、是非題 |
1.我現行民法上的離婚種類,分為兩願離婚、調解/和解離婚、及裁判離婚三種。 |
| 1.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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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兩願離婚時,當事人之一方即使未成年,因其已結婚,而取得行為能力,故不必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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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否 |
3.夫強暴配偶以外之女性時,因不合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第二款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發生性交,故妻不得訴請裁判離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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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否 |
4.夫妻之一方婚後不能人道時,不為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第七款之不治之惡疾,但可能成為同條第二項之其他重大事由之概括規定。 |
| 1.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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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夫妻一方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者,他方得訴請裁判離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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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否 |
二、選擇題 |
1.兩願離婚之戶籍登記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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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成立要件 |
2.調解離婚之離婚效力發生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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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法官面前調解成立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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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下何種裁判離婚之事由,因事後之宥恕而離婚之請求權消滅 |
| 1. 重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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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下何種事項有錯誤 |
| 1. 贍養費之請求,義務人必須有過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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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父母親離婚後,其對未成年子女親權之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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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先由父母協議定之,協議不成,始請求法院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