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第 04 講 - 夫妻財產制契約的訂立與各種夫妻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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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講 - 夫妻財產制契約的訂立與各種夫妻財產制


講次摘要
一、夫妻財產制乃男女因結婚,而創設夫妻身分後,非強制適用不可的制度。夫妻財產制所規範的事項對債編與物權的規定,處於特別法的地位,因此有優先適用的效力。我國夫妻財產制以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併用,以約定財產制優先適用,法定財產制補充適用。約定財產制係夫妻當事人以契約約定民法所規定的種類財產制,其有普通共同財產制、勞力所得共同財產制及分別財產制,可供結婚的夫妻選擇。法定財產制又分為普通法定財產制與特別法定財產制。特別法定財產制乃因夫或妻的財產情況惡化或二人感情有麻煩或對第三人債權之清償發生困難時,不問夫妻所適用的財產制為普通法定財產制或約定財產制,依法律的規定,不得不適用的財產制,即分別財產制。

二、普通法定財產制,舊法稱為聯合財產制,即當事人如未以契約約定夫妻財產制之種類時,即以普通法定財產制,適用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關係與對第三人債務之清償責任。在法定財產制上,夫妻得約定自由處分金,以供他方在婚姻關係存續中的「私房錢」。夫妻各自之財產則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結婚時的財產為婚前財產,其不為日後剩餘財產的分配。婚後財產係婚姻存續期間,除因繼承、無償取得財產及慰撫金外,於日後取得之財產將成為剩餘財產分配的對象,夫妻各得他方剩餘財產的半數。但此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屬於一身專屬權,僅能由本人行使,其繼承人不能為之。夫或妻對其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各自管理、使用、收益與處分。為落實剩餘財產之分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有惡意處分剩餘財產時,他方得聲請法院撤銷之;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前五年內有惡意處分剩餘財產制時,應對義務人追加計算剩餘財產數額。如權利人因而不足清償其剩餘財產之分配額時,得對受惡意處分之相對人請求不足的數額。至於共同財產制分為普通共同財產制與勞力所得共同財產制。前者將夫妻所有財產合為共同財產,屬於二人所公同共有,但特有財產除外。特有財產為夫妻個人使用之物、夫或妻職業上必需之物、夫或妻受贈與,而以書面聲明為其特有財產者。特有財產為個人得完全支配的財產。共同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因夫妻之一方先死亡時,生存配偶得共同財產之半數,其餘半數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夫妻亦得以契約約定其共同財產分配數額,如夫妻之一方死亡而不能為繼承人時,其對共同財產分配之數額,不能多於離婚時應得之數額。至於夫妻以勞力所得約定為共同財產制時,其共同財產以結婚時或改用夫妻財產制時之財產為限,屬於二人公同共有。


戴東雄教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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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講 - 夫妻財產制契約的訂立與各種夫妻財產制 評量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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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非題

1.我國民法採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併用,約定財產制優先適用而法定財產制補充適用。
(  )1. 是
(  )2. 否

2.我國現行民法上的法定財產制稱為聯合財產制。
(  )1. 是
(  )2. 否

3.我國現行約定財產制的種類有普通共同財產制、勞力所得共同財產制及分別財產制三種。
(  )1. 是
(  )2. 否

4.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所生的孳息均為剩餘財產分配之婚後財產。
(  )1. 是
(  )2. 否

5.結婚後夫妻之一方所得慰撫金的賠償額得為剩餘財產分配之對象。
(  )1. 是
(  )2. 否

二、選擇題

1.夫妻財產制在規律
(  )1. 夫妻之一方對他方土地的出賣
(  )2. 夫妻之一方對他方房屋之出租
(  )3. 夫妻之一方對第三人債務的清償責任

2.民法上的法定財產制之財產分為
(  )1. 婚前財產、婚後財產、特有財產
(  )2. 婚前財產、婚後財產、視為婚前財產
(  )3. 聯合財產、原有財產、特有財產

3.法定財產制有關剩餘財產之分配請求權為雙方剩餘差額之
(  )1. 一半
(  )2. 三分之一
(  )3. 四分之一

4.普通共同財產制對債務的清償責任,下列何種事由有錯誤
(  )1. 共同財產所負之債務,以共同財產清償
(  )2. 共同財產所負之債務,以特有財清償時,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不得請求補償
(  )3. 共同財產之債務,以特有財產清償時,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亦得請求補償

5.下列何種財產為勞力所得共同財產制所稱之非勞力所得之財產
(  )1. 繼承取得之財產
(  )2. 獎金
(  )3. 不能証明勞力所得或非勞力所得之財產
           
解答

一、是非題

1.我國民法採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併用,約定財產制優先適用而法定財產制補充適用。
1. 是

2.我國現行民法上的法定財產制稱為聯合財產制。
2. 否

3.我國現行約定財產制的種類有普通共同財產制、勞力所得共同財產制及分別財產制三種。
1. 是

4.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所生的孳息均為剩餘財產分配之婚後財產。
1. 是

5.結婚後夫妻之一方所得慰撫金的賠償額得為剩餘財產分配之對象。
2. 否

二、選擇題

1.夫妻財產制在規律
3. 夫妻之一方對第三人債務的清償責任

2.民法上的法定財產制之財產分為
2. 婚前財產、婚後財產、視為婚前財產

3.法定財產制有關剩餘財產之分配請求權為雙方剩餘差額之
1. 一半

4.普通共同財產制對債務的清償責任,下列何種事由有錯誤
2. 共同財產所負之債務,以特有財清償時,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不得請求補償

5.下列何種財產為勞力所得共同財產制所稱之非勞力所得之財產
1. 繼承取得之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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