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第 01 講 - 身分行為之特質、親屬編之制定與親屬的概念
無頭像
s6351301

註冊 2013-3-2
用戶註冊天數 4078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4-2-23 16:47 
219.85.130.232
分享  私人訊息  頂部
第 01 講 - 身分行為之特質、親屬編之制定與親屬的概念


講次摘要
一、民法共分五編,本課程內容為民法第四編的親屬法與第五編的繼承法。此兩編合稱為身分法。親屬編分十講次,繼承編分八講次。
親屬法在規律人類身分上的關係,如夫妻關係或親子關係。此身分關係對財產法而言,有三種特色:其一,事實的先在性;其二,適用強制法;其三,以意思自治為原則。

二、我國現行民法親屬編於民國20年12月26日制定,並於次年5月5日正式施行。此親屬編雖繼受歐陸法男女平等原則與獨立人格的觀念,但幾千年來的傳統思想,非一朝一夕所能改變的,因此民法親屬編仍留下不少父權思想與歧視未成年子女的人格。由於親屬編制定後經過數十年未有變動,於民國74年、85年、87年、88年、89年、91年、96年及97年陸續有所修正,使男女平等原則及獨立人格觀念更為落後。

三、我國親屬法上之親屬種類分為血親與姻親兩種。血親乃二人間的血統相互連繫的身分關係。此分為自然血親與法定血親,前者為天然血統的連繫;後者為因人為因素擬制有血統關係。血親又分為直系血親與旁系血親。前者乃指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的親屬。旁系親屬乃非直系血親,但與己身出自同源始祖。

四、婚親乃透過婚姻關係而成立的親屬關係,其範圍有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及配偶的血親的配偶,但血親的配偶的血親,不包括在內。

五、親等之計算乃測定親屬間親疏遠近的標準。我國民法採用羅馬法親等之計算方法。在血親上,計算直系親屬時,以二人之世代數為依據,一世代為一親等。計算旁系親屬時,二人均應回 數至同源始祖,以其總世數合加後為其親等。在姻親上,血親的配偶的親等計算,從其配偶的親系與親等。配偶的血親的親等計算,從其配偶的親系與親等。配偶的血親的配偶,也是從其配偶的親系與親等。


戴東雄教授提供


無頭像
s6351301

註冊 2013-3-2
用戶註冊天數 4078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4-2-23 17:15 
219.85.130.232
[tr][td]

第 01 講 - 身分行為之特質、親屬編之制定與親屬的概念 評量題目

友善列印


一、是非題

1.身分行為在於創設身分關係的權利與義務,故特別重視契約自由的原則。
(  )1. 是
(  )2. 否

2.我國於民國19年12月26日制定的親屬編,因完全繼受近代歐陸男女平等的原則及獨立人格的觀念,故完全擺脫了傳統社會的父權思想。
(  )1. 是
(  )2. 否

3.自己與外祖父為直系血親的關係。
(  )1. 是
(  )2. 否

4.姻親包括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及血親的配偶的血親。
(  )1. 是
(  )2. 否

5.姻親關係因配偶之一方的死亡而消滅。
(  )1. 是
(  )2. 否

二、選擇題

1.民國19年12月26日制定的親屬編,其立法的精神為
(  )1. 男女平等
(  )2. 宗法自治
(  )3. 父權優先

2.外曾祖母為
(  )1. 旁系血親
(  )2. 直系姻親
(  )3. 直系血親

3.旁系姻親為
(  )1. 自己與繼祖母的關係
(  )2. 自己與配偶的兄嫂
(  )3. 自己與嫂嫂的兄長

4.自己與叔公為
(  )1. 旁系血親四親等
(  )2. 旁系血親五親等
(  )3. 旁系血親六親等

5.自己與配偶的舅母為
(  )1. 旁系姻親四親等
(  )2. 旁系姻親五親等
(  )3. 旁系姻親三親等
戴東雄教授提供           
解答

一、是非題

1.身分行為在於創設身分關係的權利與義務,故特別重視契約自由的原則。
2. 否

2.我國於民國19年12月26日制定的親屬編,因完全繼受近代歐陸男女平等的原則及獨立人格的觀念,故完全擺脫了傳統社會的父權思想。
2. 否

3.自己與外祖父為直系血親的關係。
1. 是

4.姻親包括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及血親的配偶的血親。
2. 否

5.姻親關係因配偶之一方的死亡而消滅。
2. 否

二、選擇題

1.民國19年12月26日制定的親屬編,其立法的精神為
1. 男女平等

2.外曾祖母為
3. 直系血親

3.旁系姻親為
2. 自己與配偶的兄嫂

4.自己與叔公為
1. 旁系血親四親等

5.自己與配偶的舅母為
3. 旁系姻親三親等

[/td][/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