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的使用除了一般證據外 還有一些證據也是值得我們思索與使用
那就是『反證』 在說明反證的重要性之前 先說明一下一般證據
一般證據就是直接證據 舉例來說 我們要說明下雨的現象
可以烏雲密佈 溼度增加 或是其他下雨前的自然現象
經由這些直接證據 我們就能推論出可能會下雨的情況
而『反證』就是跟直接證據相反的證明 在使用『反證』時
有些事情必須先注意
第一 這個反證我們必須先證明它是可靠的 不可靠當然什麼都不必說了
第二 這個反證不能違反一般的通則或原理 如果違反了
它的可信度自然大打折扣
如果我們看到一個證據 確定了它很可靠 又沒有違反一般的通則或原理
那這個證據我們就得好好檢視一下了
舉例來說 我們如果在一個考古現場 經由測定之後判斷出土文物是漢代的
那麼可以確定這個現場應該都是漢代遺留的 可是 就在這時
現場出現一座古砲 正常來說 漢代是不會有砲的
如果我們仔細檢查 確定這座砲的年代是漢朝的話 那麼
中國人用砲的年代可能就會因此往前提早了
再舉一例 如果有很多文本都指出粱武帝崇敬佛教 那大家應該可以確定
粱武帝是崇佛的 然而 若是我們在其他文本發現與這件事實不符的記載
首先我們得先檢驗這個記載的真確性 如果是假的 那就是偽證
不必理會 但如果是真的 那我們可能就得重新評估一下粱武帝的崇佛行為
有時一個反證 可能會顛仆一項我們既有的認知
但是 只有一個反證時 還是不足以影響既定事實
例如 有人做了一百件善事 做了一件壞事 我們雖然可以不認定他是善人
但也不能只憑一件壞事 就將它定位為惡人 畢竟孤證的佐證力有限
所以 任何的證據 我們都得好好的使用 否則可能歸納出錯的歷史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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