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工作27年卻「被公司跳槽 」3次 百萬退休金飛了
2019-03-27 13:58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吳小姐在貨運公司工作了27年,竟發現老闆私自將她換了好幾家公司,勞工局只認定她最後5年的年資,無法領到全額6個月的薪資代償給付,連同超過百萬的勞退金也領不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為公司工作了一輩子都會期望退休後能夠收到豐厚的退休金,但基隆一位吳小姐在貨運公司工作了27年,因公司倒閉申請勞保代償給付,竟發現老闆私自將她換了好幾家公司,勞工局只認定她最後5年的年資,無法領到全額6個月的薪資代償給付,連同超過百萬的勞退金也領不到。
根據「三立新聞」報導,吳小姐民國78年在「一達貨運」上班,工作27年坐在同個辦公室和位子,沒想到公司卻私自「將她跳槽」,在民國81年將她的工資料改到「華新貨櫃」,89年轉到「暢達運輸」、90年又回到華新貨櫃,這三家公司都是同個老闆,年資就這樣被分成了四等分而毫不自知。
105年公司倒閉後吳小姐申請勞保代償,才驚覺自己被「被跳槽」卻蒙在鼓裡,吳小姐氣憤的表示「他幫我們調動我們是完全都不知道,所有同事完全都不知道,因為這間公司倒閉之後我們去調勞保局資料,我們才知道」,被問到有沒有嚇到,她也坦承「有啊當然有,後來勞工局計算的話就是以最後面的一家公司,5年年資來計算。」
吳小姐打民事官司法院判決老闆,她的年資併計沒有中斷,還計算出共有106萬的退休金,但因勞工局認定吳小姐年資中斷,勞工局只能認定最後5年,不僅106萬的退休金沒了連老公代償也少了7萬多元,吳小姐解釋,「她認定這三家公司的負責人是不同人,但是法院認定是同個公司」。
跟吳小姐一樣狀況的還有四名員工,三間公司不同法人無法認定同一年資,勞工局礙於法令只好請他們再打行政訴訟官司,看來要討回退休金還有漫長訴訟要走。
https://udn.com/news/story/7269/372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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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命27年…她被跳槽3次!百萬退休金飛了
2019/03/27 12:06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 楊玉嬿
勞工辛苦一輩子,就是希望能領到退休金好好養老,然而一名女子竟發現自己的百萬退休金泡湯!基隆一名女子1989年開始在一間貨運公司上班,2016年公司倒閉,未料當她申請勞保代償給付時,竟發現自己27年來「被跳槽」了3次,共被更換3間公司,導致她不但領不到全額6個月的薪資墊償給付,百萬勞保退休金也蒸發,讓她氣急敗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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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女子在辦公室同個位置工作了27年。(示意圖/Pixabay)
根據《三立新聞》報導,吳姓女子27年來坐在辦公室同個位置,未料竟被老闆偷偷轉換到自己的其他公司,1992年從一達貨運被轉到華新貨櫃,2000年被轉到暢達運輸,2001年又被轉回華新貨櫃,年資整個被切成4份,她和其餘4名員工完全被蒙在鼓底,吳女火大地說,「他幫我們調動,我們是完全不知道,所有的同事完全都不知道!」
▼吳女與其他4名員工「被跳槽」,卻渾然不知。(示意圖/Pixabay)
直到2016年公司倒閉,吳女欲申請勞保墊償給付,到勞保局調資料,才發現「被跳槽」,勞工局計算勞保墊償,因為認定年資中斷,只能以最後5年為準,足足少了7萬元,更慘的是,雖然27年來吳小姐的老闆都是同個人,本來106萬元的退休金也泡湯,讓吳女氣憤不已,指控老闆瞞著他們這樣做,是為了規避高額退休金,他們賣命一輩子卻成一場空,只能繼續再跑法院爭取。
▼吳女的百萬退休金泡湯。(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根據勞工局資料顯示,雇主每月會按雇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的萬分之2.5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當雇主發生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時,便可從該基金先墊付勞工被積欠的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而雇主應在規定期限內將墊償款還給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https://news.ebc.net.tw/News/Article/157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