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薪資結構修改
無頭像
s6351301

註冊 2013-3-2
用戶註冊天數 4065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8-7-31 16:30 
219.85.171.150
分享  私人訊息  頂部
薪資結構修改薪資、薪資結構改變及金額調整更動由勞僱雙方議定之,並協議簽訂同意書,且不低於中央主
管機關所定基本工資。

第二十一條:薪資及獎金
    一、各級從業人員之薪資按月計算,其項目如下:
        (一).基本薪資
        (二).津貼:(伙食津貼、全勤獎金)取消。
        二、績效獎金及年終獎金辦法另訂之。
        三、薪資由勞僱雙方議定之,且不低於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基本工資。

第二十三條:調薪
    一、從業人員薪資之調整以年度考績評核結果為依據,但物價指數有顯著變動時,得適時酌情辦理。
    二、薪資之調整,總經理得依公司營運狀況呈報董事會核定之。
       三、薪資結構改變及薪資金額調整(調升或調降)由勞僱雙方以書面協議簽定之。(增加)

(六)、原任職公司全民健康保險退保(轉出)申請表。(取消)
第 十一 條:調派 (調動)

三十、直接或間接拒從主管人員合理之監督管理,於工作時間內藉泡茶聊天,造謠生事或為其它怠工影響工作等行為,造成工作損害,或影響公司人事管理,經催告未經改善者。
(何XX事件,若堅持留在原單位打卡不做事,也不去新單位報到,陳律師說:同一事件不能連續記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