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補貼-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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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內容
受理申請期間:自103年7月21日起至103年8月29日止。
諮詢服務專線:,專人接聽時間為103年7月4日至103年9月3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8:00到下午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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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3年度住宅補貼-住宅補貼內容
住宅補貼內容
租金補貼:
每戶每月最高4,000元,補貼期間為1年。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
額度
| 由承貸金融機構勘驗後覈實決定,最高220萬元
| 償還
年限
| 最長20年,含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5年
|
優惠
利率
|
第
一
類
| 優惠利率
| 郵儲利率減0.533%。
| 適用對象
| 1.低收入戶
2.特殊境遇家庭
3.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限申請人)
4.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
5.六十五歲以上(限申請人)
6.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7.身心障礙者
8.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
9.原住民
10.災民
11.遊民
| 第
二
類
| 優惠利率
| 郵儲利率加0.042%。
| 適用對象
| 不具第1類條件者。
| 備註
| 1.政府補貼利率:議定利率減優惠利率。
2.議定利率:內政部洽商金融機構議定之利率。
3.郵儲利率: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簡稱。
4.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可與財政部辦理之「公股銀行辦理青年首次購屋優惠貸款」(500萬元額度)搭配使用。
|
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
額度
| 由承貸金融機構勘驗後覈實決定,最高80萬元
| 償還
年限
| 最長15年,含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3年
|
優惠
利率
|
第
一
類
| 優惠利率
| 郵儲利率減0.533%。
| 適用對象
| 1.低收入戶
2.特殊境遇家庭
3.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限申請人)
4.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
5.六十五歲以上(限申請人)
6.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7.身心障礙者
8.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
9.原住民
10.災民
11.遊民
| 第
二
類
| 優惠利率
| 郵儲利率加0.042%。
| 適用對象
| 不具第1類條件者。
| 備註
| 1.政府補貼利率:議定利率減優惠利率。
2.議定利率:內政部洽商金融機構議定之利率。
3.郵儲利率: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簡稱。
| 住宅補貼-申請條件及家庭所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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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3年度住宅補貼-申請條件及家庭所得限制
申請條件、家庭所得年所得及財產限制
申請條件:申請條件\申請項目及內容
| 租屋 | 購屋 | 修繕 | 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4,000元 | 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220萬元 | 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80萬元 | 申請人年齡 | 中華民國國民且年滿20歲 | 申請人家庭組成狀況 | 符合下列一項即可:
1.有配偶。
2.與直系親屬設籍同一戶。
3.單身年滿40歲。
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其兄弟姊妹應為單身)。
| 申請人家庭成員住宅持有狀況 | 申請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 申請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或僅持有一戶於申請日前2年內購買並辦有貸款之住宅。
| 申請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僅持有一戶屋齡超過10年之住宅。
| 103年計畫戶數 | 25,000戶 | 5,000戶 | 3,000戶 | 家庭年所得及財產
| 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基準(詳下表) | 申請時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 |
家庭年所得及財產限制:
依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基準,所得指家庭成員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財產包括家庭成員之動產及不動產,其標準及內容計算如下表(103年度住宅補貼申請案,將採計財稅或主管機關提供之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102年度家庭年所得及財產資料作為審查依據):
【申請項目:租金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單位:新臺幣 戶籍地 | 家庭成員家庭年所得應低於下列金額 | 家庭成員財產應低於下列金額 | 家庭年所得 | 每人每月 平均所得 | 每人動產 限額 | 非住宅之不動產限額 | 臺灣省 | 87萬元 | 3萬8,041元 | 11萬2,500元 | 480萬元 | 臺北市 | 138萬元 | 5萬1,779元 | 15萬元 | 876萬元 | 新北市 | 101萬元 | 4萬3,536元 | 11萬2,500元 | 525萬元 | 臺中市 | 96萬元 | 4萬1,510元 | 11萬2,500元 | 480萬元 | 臺南市 | 80萬元 | 3萬8,041元 | 11萬2,500元 | 480萬元 | 高雄市 | 95萬元 | 4萬1,615元 | 每戶(四口內)每年45萬元,第五口起每增加一口得增加11萬2,500元
| 480萬元 | 金門縣 連江縣 | 87萬元 | 3萬4,191元 | 每戶(四口內)每年60萬元,第五口起每增加一口得增加15萬元
| 375萬元 |
【申請項目: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單位:新臺幣 戶籍地 | 家庭成員家庭年所得應低於下列金額 | 家庭成員財產應低於下列金額 | 家庭年所得 | 每人每月 平均所得 | 非住宅之不動產限額 | 臺灣省 | 87萬元 | 3萬8,041元 | 480萬元 | 臺北市 | 138萬元 | 5萬1,779元 | 876萬元 | 新北市 | 101萬元 | 4萬3,536元 | 525萬元 | 臺中市 | 96萬元 | 4萬1,510元 | 480萬元 | 臺南市 | 80萬元 | 3萬8,041元 | 480萬元 | 高雄市 | 95萬元 | 4萬1,615元 | 480萬元 | 金門縣 連江縣 | 87萬元 | 3萬4,191元 | 375萬元 |
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動產限額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 類別 | 戶籍地 | 申請自購住宅動產限額(每戶) | 一 | 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臺灣省、金門縣、連江縣
| 302萬 | 二 | 新北市
| 360萬 | 三 | 臺北市
| 592萬 | 註:申請自購住宅者動產限額以申請人戶籍地為審查依據。
5-103年度住宅補貼-應檢附文件應檢附文件
申請時應檢附文件,詳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第10條、第17條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第7條租金補貼者 |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 | 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 | (一)申請書。(二)戶口名簿影本、全戶電子戶籍謄本或家庭成員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夫妻分戶者或戶籍內之直系親屬與其配偶分戶者,應同時檢具其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之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電子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全戶電子戶籍謄本之有效期限為申請日前一個月內)(三)家庭成員具備下列條件之證明文件;不具備者,免附:1.低收入戶: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申請租金補貼者,免附)
2.特殊境遇家庭:當年度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公文影本。
3.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限申請人):子女與申請人不同戶籍者,須檢附該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電子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社政主管機關出具之證明。
5.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1年內之證明,如保護令影本、判決書影本;以警察處理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報案單、政府立案之醫療院所開立之驗傷診斷證明書證明者,應同時出具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轉介證明單(函)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
6.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7.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醫院或衛生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8.災民:受災一年內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之文件影本。
9.遊民:經社政主管機關認定之文件影本。
(四)貼足雙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五)持有面積未滿40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者,應檢附該住宅之建物權狀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六)家庭成員為外籍人士或大陸地區人民者,應檢附外僑居留證(外籍人士)或依親居留證、長期居留證(大陸地區人民)及出入國(境)紀錄證明。 | (七)目前居住已辦理建物登記住宅未達本法所定基本居住水準者檢附之證明文件;已達本法所定基本居住水準者,免附:1.目前居住住宅之建物權狀影本、建號或門牌資料。2.目前居住住宅未具備衛浴設備切結書及該住宅之竣工圖。(八)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九)租賃契約影本。(尚未租賃住宅者免附)(十)擇一檢附:租賃住宅之建物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或合法房屋證明。無法提出上開建物相關文件者,應提供建號或門牌資料。(尚未租賃住宅者免附) | (七)目前居住已辦理建物登記住宅未達本法所定基本居住水準者檢附之證明文件;已達本法所定基本居住水準者,免附:1.目前居住住宅之建物權狀影本、建號或門牌資料。2.目前居住住宅未具備衛浴設備切結書及該居住住宅之竣工圖。(八)申請人二年內自購住宅並已辦理貸款者,檢附該住宅之貸款餘額證明及建物權狀影本。 | (七)修繕住宅之建物權狀影本。(八)申請修繕之住宅未達本法所定基本居住水準者,應檢附該住宅未具備衛浴設備切結書及住宅竣工圖;已達本法所定基本居住水準者,免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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