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李翠卿
雖然我教你們訴訟法,但是你們一定要記得,一個動輒把每一個案件帶入法院訴訟的律師,會是一個失敗的律師。你們不能只會訴訟,而是必須要會更多不透過訴訟就可以更有效率、更為確定地幫當事人解決問題和爭取權益的方法。案件只要進入法院就註定會有時間拖延和結果上的不確定,當事人可能付出更多成本,卻不一定會得到更好的結果---事實上往往得到了更差的結果。 我教你們訴訟法,但是我絕不會告訴你們事事都透過訴訟到法院解決是最好的辦法。雖然有例外,但是一般而言,最好的律師在問題發生之前,就可以透過事先的契約擬定幫助客戶未來根本不會發生爭議。次好的律師則在爭議真的發生後,可以幫助當事人不透過訴訟就迅速而確定地解決問題。至於最差的律師我剛剛講過了:他前面兩者都不會,只會動不動就訴訟、訴訟、訴訟。 切記:你們的任務是替當事人尋求最大的利益,不是竭盡所能的把我這堂課教給你的每樣東西都拿出來去法院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