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省稅大作戰,戶籍別亂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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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稅大作戰,戶籍別亂遷
大作戰,戶籍別亂遷
五月 05
來源 : 聯合晚報

【聯合報╱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2014.04.28 04:40 am
為解決高房價問題,政府開始在不動產持有稅上動刀,立院初審通過調高非自住房屋稅稅率,最高可漲 3 倍。雖然自住與非自住的明確定義尚未出爐,但財政部官員透露,戶籍仍是重要的認定條件。未來是否能享有優惠稅率,戶籍設在哪裡,大有關係。
國稅局官員提醒,除房屋稅外,戶籍還是地價稅優惠稅率、綜所稅房貸支出扣抵、子女學區學籍以及地方政府育兒津貼等福利津貼的認定的依據,民眾一定仔細算清楚,千萬別為了省小稅,一慌張就亂遷戶口。國稅局官員指出,原則上,戶籍要放在地價貴、新房子、貸款高、好學區的那間。必要時,只能情商父母搬遷戶籍
以地價稅為例,稅法規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的自用住宅只限一處,但若其他房產有成年子女、祖父母、父母、岳父母等其中 1 人辦竣戶籍登記,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稅率。
國稅局官員表示,有房貸負擔者,最多報稅時可扣抵 30 萬元貸款利息,但需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持有,並辦竣戶籍登記。未來房屋稅要享有自住用住宅的優惠稅率,可能也要搬遷戶籍,而房屋稅是按月計算,等法律一通過,愈早遷愈省稅。
舉例來說,小民夫婦與父母同住在父親名下的北市信義區住宅,父母已退休,父母名下另有一戶雲林老宅;小民近幾年在新竹貸款買了間房子。希望子女可就讀信義區的明星學校,需設籍於信義區。
目前最省稅方式是,小民夫婦及子女設籍在信義區,子女學區沒問題,且地價稅可享優惠稅率。小民母親設籍在新竹的房子,房子可享地價稅優惠稅率,小民報稅申報扶養母親,也可享有房貸支出抵減。父親則設籍雲林,雲林老宅也可享地價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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