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對存在主義哲學的基本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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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7-3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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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存在主義哲學的基本認識




一、存在主義的源起
(一) 工業革命的震撼
中世紀至18世紀以來,基爾特制度(Guild)造成家庭式工業。一個城鎮可以說是一個經濟單位,工人技術純熟,可靠勞力養活自己,能肯定自己存在價值與意義。但工業化結果,人們只是在巨大工廠重複裝上螺絲釘,不必也無法知道自己的價值,即使因為生病而離職,這世界上也不會有什麼改變。

(二) 二次世界大戰的陰影
環顧近代歷史,戰爭毀滅人類,吞食一切,人的命運消失在硝煙彈雨中,戰爭、絕望、死亡籠罩一切。兩千年來柏拉圖式的唯心論,激起學者與思想家走出這種哲學的巢臼,以具體生命代替抽象的思考、以真實人生代替幻想、以自身感受代替普遍法則。



二、存在主義的代表人物
(一) 齊克果(Soren Kierkegaard, 1813-1855)
1.西方近代最早的存在主義者,丹麥基督教牧師。
2.呼籲信仰跨躍(leap of faith),宗教的存在乃是個人永恆的存在,透過良心的懺悔,在神前祈禱一剎那,人與永恆的神產生了關係。
3.倡導具有主觀性的個人,遠離科學的取向,與客觀性的要求保持應有的距離,以便為自己做出抉擇。

(二) 雅士培(Karl Jaspers, 1883-1969)
1.德國人,西方第一位用哲學體系,來解釋存在的哲學家。
真正的存在主義也就是從他開始。
2.人的生存目的與意義在於闡明存在實現存在。因為人必先提出存在的意義,而後才可能實現存在。

(三) 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 1889-1973)
1.德國人,海徳格的哲學淵源受胡塞爾影響甚大。
以個人存在的體驗去了解存有(Being)為其首要任務,而不以孤離的個人為其主要對象,且不稱為存在主義者。
2.認為人的存在是在世存有共同存有
3.在世存有指的是:人來到世上,也就是存在的開始。察覺到自己存在,包括面臨的恐懼、虛無與死亡的現實。不應逃離這些現實,應有勇氣追問究竟我是誰?,才能主動地計畫變成我自己未來的本質,求生命的自我超越。
共同存有意指:人不是孤零零地被拋棄這世上,而是共同被拋棄這世界,因而是有同伴的,因此人要盡責任,才能實現人的本質,要靠仁愛來滋養人際關係。

(四) 馬色爾(Gabriel Marcel, 1889-1973)
1.法國人。認為人類的存在應該是Being(是),非Having(有),因為存在就是扮演好自己真誠的角色,人本身就是本體的存在(Being),不是也不須由外在物來附加或增添(Having)。
2.了解Being(是)須靠內在的體驗,方法即為訂約誠實
訂約就是規劃未來的自己是什麼,從內心找到絕對的我、真實的我。
誠實就是忠於自己,對自己存在的事實不自欺、不虛偽。如此才能尋得真正我的存在。

(五) 沙特(Jean-Paul Sartre, 1905-1980)
1.法國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加入地下抗德組織,因他親身體驗抗德運動的實際情形,乃視人類困境為荒謬世界的孤獨個人
2.一再提出existence precedes essence(存在先於本質)。人具有的各種特質,是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所選擇的結果。
3.人類的存在起初並無意義,須在無意義的世界自行建構其意義,與他人無涉。人的所作所為,都不能推委給上帝的意志、科學的法則、或社會的力量。因為個人是完全自由的,須為自己的行動與抉擇,負起完全的責任,沒有藉口,有沒有逃避的出口。



三、存在主義的基本論點
(一)存在的自覺:我】的存在,此一事實,千真萬確,不必也不可置疑。必須【我】的存在,先於一切,才能發揮【我】的本質。
(二)存在的經驗:存在主義者認為完美的理論不能代替實際的人生。海德格的【瀕臨死亡的存在】、及沙特的【嘔吐的經驗】,都是把經驗當我主觀的事件。齊克果認為存在是經內心體驗以後的生活。
(三) 變易的觀念:存在是變動不居的,每一瞬息過去,存在已變多或變少。亦即存在不是永恆,所以要在存在的潮流激蕩中拋下定身的錨,是不易且可笑的。
(四) 重視個人的自由抉擇:克果以為人的偉大之處在於他有自由;而沙特特別重視個人的自由選擇,是決定其行為的主要原因。人類行為真正原因,是個人存有的基本計畫,此計畫是選擇的,是個人自由與意識的決定。
  
(五) 人為主要的關係:存在主義關心的是主體的人,意指具體而活生生的人。視人為【自由、自創與自超的主體】。




四、存在主義在教育上的運用
(一) 教育目的:存在主義所強調的是要每個人認識其存在,一個有血有肉的存在。其所培養的人性氣質為「真誠、決斷、行動、個性、忠實,責任感等」。存在主義所強調的存在,並不是理智或社會道德,所以在教育取的是一種主觀主義。那就是說在教育認識論上,不一定要強烈反認知或反理性,不過至少採取的是一種分理性主義,且以情緒的好惡為活動準繩。
(二) 教育方式:崇尚個性的了解,不重團體訓練。一如文化主義的教育學者,強調教育的愛,一級教育須建立在「我-汝」的關係上。存在主義所強調的是「人師」而非「經師」,教育不能流為訓練,教學方式要多注意「情緒、情感、創造能力、及較深遂的人生意義」。此外存在主義重視「遊戲」的教學方式,沙特認為遊戲是一種最能啟發個性、自由創造的教學方式。
(三) 教育材料:重視如何教,卻不甚重視教什麼。對課程觀是相當開放的,除了重視人文學科外,認為只要是對個人有益的任何學科,都可以作為課程的內容,自己不排斥,但也不預為安排設計。



五、對存在主義的批判
(一) 優點
1.存在主義重視人的存在、尊嚴與價值,充分代表人文主義的教育精神。關心的是「主體的人」、「具體而活生生的人」。存在主義不解釋世界,而是解釋存在的意義,承認每一個人的人性價值。
2.在師生互動上,將學生視為人、目的,而非工具或物品。在師生關係上,每一學生都有獨特個性,可以主動的探索,不需要齊頭式的教學,教師是人師,不重視認知傳遞,而是願意幫助學生探索可能答案的人。
3.在教育方法上,存在主義對人性各方面發展相當重視。教育非訓練,側重個人自由的抉擇、個性的啟發、創造力的培養與個人真誠的表現。
4.在教育發展上,沙特強調:存在主義即是人文主義,其意義是指自我超越與自我投射而言。自我超越側重個人真誠的自我表現;自我投射則指關懷他人而言,注重他人與他人之關係。換言之,個性與群性均能兼顧。

(二) 缺點
1.存在主義並沒有建立其系統的教育思想,其哲學也非系統的哲學,更不是嚴謹的哲學,各家的論述多為思辯的、主觀的或玄思的,而少了分析的論證。與其說存在主義是一種哲學,不如說是一種形而上的思想。
2.存在主義過分提倡主觀性和情緒自由,使哲學思想有淪為非理性甚至是反理性的危險。所欲並不等於可欲,個人與社會關係乃是互動的,絕對的自由恐難被現代社會與文化所接受。
3.存在主義之理論如過度強調人的存在乃是邁向死亡之存有,則有過度誇張悲觀人生之嫌,對學生身心之發展可能有不良的影響。

◎資料來源:教育行政與評鑑所 楊宜領(http://mail2.tmue.edu.tw/~g941209/modules/newbb/dl_attachment.php?attachid=1144664835&post_id=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