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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央行面紗 探究法律奧秘 | 【記者何思妤報導】 | |||
藉著簡單的例子,吳坤山提出所謂「六法」指的是六類法規,包含憲法、民事法規、民事訴訟法規、刑事法規、刑事訴訟法規、行政法規;除了「六法」之外,吳坤山也告訴同學們法律位階的概念以及法律責任的種類,並提醒會計系同學關於會計人員的法律責任,同時解釋國內的司法程序,並且告訴同學歐美的陪審團機制是如何運作。 除了告訴同學法律的相關概念,吳坤山更是舉出自身的例子,告訴同學對法律有基礎的認識是多麼的重要。吳坤山提到,母親的友人需要打民事訴訟,而律師告訴這位友人只要五十萬讓他疏通疏通,這件案子一定成功,這位朋友忍不住抱怨司法竟然如此黑暗;當時吳坤山聽完這個故事後,他告訴這位朋友,只要出庭時對著法官說一句話:「當事人不適格」就可以順利打贏官司。朋友聽了半信半疑,吳坤山解釋,由於對方控告的是公司而不是董事,公司在法律上是獨立的法人,所以董事並沒有責任和義務償還這些債務。這位朋友依照吳坤山說的話做,訴訟果真順利成功。吳坤山藉著自己的故事告訴同學,對法律有點了解,就不會喪失自身的權益,也較不會對司法產生誤解。 接著吳坤山為同學揭開央行的神祕面紗,中央銀行的經營目標就是促進金融穩定、健全銀行業務、維持幣值穩定以及協助經濟發展,所以中央銀行的客戶是銀行,不是一般人。吳坤山提到,沒有一個銀行禁得起擠兌,因此銀行一但遇到財務上的問題,就會求助於中央銀行,中央銀行也是外匯業務主管機關,對於台灣的財務金融影響甚大,由於我國中央銀行運行良好,所以在一片不景氣的聲浪中,台灣的外匯存底依然排名全球第四位,實屬難能可貴。 最後,吳坤山提供稀有珍貴的伍拾圓紀念幣,送給答題的同學做為獎勵,他並鼓勵元智的學生們,如果有機會可以到中央銀行工作,一定要好好把握住,因為那將會是一份難得且具有挑戰的好工作。 |
業務局 | 局 長:蔡俊雄 | 會計處 | 處 長:吳癸森 | |
發行局 | 局 長:施遵驊 | 資訊處 | 處 長:張俊鴻 | |
外匯局 | 局 長:林孫源 | 人事室 | 主 任:洪志誠 | |
國庫局 | 局 長:楊蓁海 | 政風室 | 主 任:陳范回 | |
金融業務檢查處 | 處 長:胡亞生(副處長代理) | 法務室 | 主 任:吳坤山 | |
經濟研究處 | 處 長:林宗耀 | 駐紐約代表辦事處 | 主 任:龔新光 | |
秘書處 | 處 長:徐木良 | 駐倫敦代表辦事處 | 主 任:鄭文欽 (副主任暫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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