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名稱 | 商事法(公司法、票據法) | 二學分 | 專門課程 | |
學科委員 | 陳榮隆、胡僑榮 | |||
須具基礎知識 | 一、高中畢業或具同等學力。 二、若曾修習「法學緒論」或民法相關課程,學習效果更佳。 | |||
課程目標 | 一、使學習者了解公司法與票據法的基本理論。 二、使學習者具備解析票據法與公司法基本法律問題之能力。 三、使學習者具備修習商事法相關進階課程之能力。 | |||
課程概要 | 本課程內容概分二十章: 一、公司法總則 二、無限公司 三、有限公司 四、兩合公司 五、股份有限公司 六、關係企業 七、票據法導論 八、票據行為 九、票據的偽造、變造與塗銷 十、票據的善意取得與抗辯 | 十一、票據權利行使或保全的處所與時日 十二、票據的喪失與時效 十三、票據的背書 十四、到期日 十五、承兌與參加承兌 十六、付款與參加付款 十七、追索權 十八、匯票 十九、本票 二十、支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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