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學院、法官學院 院檢各揭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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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學院成立 提升司法官素質 / 胡經周 培育司法官的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昨天更名為「司法官學院」;同一時間,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也改名「法官學院」。法務部長曾勇夫及司法院長賴浩敏,昨天各自舉行揭牌,充滿院檢將分家的味道。 目前司法官通過國家考試,會先到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受訓,結訓時分科,由學員選擇擔任法官或檢察官;兩者雖系出同門,但進入地檢署及法院後,身分卻有些「對立」。 民眾常弄混法院與地檢署的差異,原因在於地檢署的銜牌都冠上某某地方法院檢察署,許多民眾甚至不清楚法官與檢察官互不隸屬。昨天成立的司法官學院與法官學院雖僅一字之差,但卻分屬法務部與司法院。 首任司法官學院院長,由原司法官訓練所所長林輝煌出任;法官學院院長則由司法研習所所長呂太郎擔任。 司法院為落實審檢分立,試圖與檢察官脫勾;但分家這條路,牽涉法源修正。 目前「司法官」這三個字,存在於司法人員人事條例,若司法院修法,勢必引發檢察官與法官的保衛戰。司法院另施行修正的專業法官證明書核發作業,凡法官學歷、資歷或訓練,符合司法院審查規定,將核發民刑事特殊專業證明書。 •這人生,如煙花一場…《大亨小傳》電子書 99 元限時典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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