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
法律依據:
http://www.101lge.idv.tw/teach/10_28.htm
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應設公證處;必要時,並得於管轄區域內適當處所設公證分處。 |
民間之公證人應於所屬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管轄區域內,司法院指定之地設事務所。 |
有關公務人員人事法律之規定,於前項公證人不適用之。 1. 被告請人寫了和解書:內容寫到"就本案其餘請求均拋棄是什麼意思? 其餘請求均拋棄,就是除民事賠償外,其餘之法律權利都放棄不追訴了。 2. 那這樣還要多寫清償證明嗎?如果要請問有範本嗎?因請別人寫又要一筆費用 若你付清賠償之金額時,請對方簽下收據既可。你要保存該張收據,以證明對方已收到賠款就可以了。 3. 我們打算到民間公證人那公證這樣効力夠嗎? 無論經過法院或民間公證認證,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你若要找民間公證,必須依公證法第1條及8條與24條之規定。公證之人須經過法院認可,才有認證之效力。 4. 和解書就雙方及公證人留以外,還需要寄到法院嗎?還是留底就好? 此案已經過法院之判決,若當事人無異議。則該判決便告確定,你們和解後若雙方再無異見,基本上和解書是不用呈報法院的。 5. 和解之後對方應該又不會錢花完又上訴了吧? 對方既然接受你賠償之金額,並簽下和解書後。就算對方再行上訴,也無法再作民事之賠償訴求。因此對方會再上訴之機率等於零,不必過於憂心。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體,一切順心如意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0123008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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