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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勞保局納(加)保僅採登陸制非實質審查,投保不實負責人要負擔刑法. [打印本頁]

作者: s6351301    時間: 2018-6-13 21:22     標題: 勞保局納(加)保僅採登陸制非實質審查,投保不實負責人要負擔刑法.

勞保局納保是全省統一到總局加保,納保作業只核對公司大小章與公商憑證,不做實質審察。
有任何問題,都是公司代表人雇主的錯。
公司薪資以高報低 勞保局 公文出來了 被罰差額4倍  
但相對的 就算是投保公司不實 一罪一罰 還是只能罰差額4倍.

接下來 就是 宜蘭縣勞工局+台北市勞動局 主管機關
看他們怎麼跟公司 核對 雇主 定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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