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第 07 講 -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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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7 講 -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


講次摘要
本講次在說明父母對子女之權利義務,俗稱親權。共分為三大要點。第一點為父母對未成子女之基本關係。第二點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之內容及第三點為父母對權利義務行使之原則。

一、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之基本關係上,子女孝敬父母乃遵循傳統孝道而所規定(民1084條第一項)。其次為子女之從姓。民國9 6 年修法時,從男女平等之觀點,規定子女之從姓。其與父母約定子女從姓為原則,且子女亦有機會與父母改約定其從姓。法院亦監督子女從姓有無不利益,而得依職權改從父姓或母姓。但父母對子女從姓意見不一致時,避免開了天窗,民國99年修法時,修正民法第1059條第一項,此時由父母在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至於子女之住所,因父母對其行使親權之故,以父母之住所為住所。而父母親之婚姻住所,依民法第1002條之規定決定之。

二、父母對子女之權利義務之內容,有身分上與財產上之權利義務。就身分上之權利而言,有保護教養之權利義務,而為實現此本質之親權,父母對子女有懲戒權,但不能超過必要之範圍。其他尚有身分行為之代理權與同意權。前者,如未滿七歲子女之出養時,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意思表示與代受意思表示。後者之同意權,如未成年子女之結婚,應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始可。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財產上之權限,分為特有財產與一般財產之權限。依民法第1087條規定,未成年子女因繼承、贈與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為其特有財產。至於未成年子女因勞力或其他有償取得財產乃其一般財產。又依民法第1088條之規定,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由父母共同管理、使用、收益,並為子女之利益,尚能處分之。至於未成年子女之一般財產,父母以其法定代理人之身分,僅有代理權與同意權 。

三、親權行使之原則,依民法第1089條之規定,父母共同行使對未成年子女之權利與義務。如父母就權利之行使有不同之意見時,在民國85年修法以前,係以父之意見為意見。此規定被認為有違憲之嫌疑,而聲請釋憲。經司法院釋字第365號之解釋意旨,宣告民法第1089條違憲。有鑑於此,從男女平等之原則及保護未成年子女之權益,分三項修正民法第1089條之規定:第一項: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之。父母之一方不能行使權利時,由他方行使之。父母不能共同負擔義務時,由有能力者負擔之。第二項:父母對於未成子女重大事項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得請求法院為子女之最佳利益酌定之。第三項:法院為前項裁判前,應聽取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意見。


戴東雄教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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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7 講 -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 評量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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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非題

1.依民法第1084條第一項之規定,子女應孝敬父母,此處所稱之子女僅限於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包括在內。
(  )1. 是
(  )2. 否

2.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懲戒權受法律必要的限制。
(  )1. 是
(  )2. 否

3.未成年子女因勞力及其他有償取得之財產,稱為特有財產。
(  )1. 是
(  )2. 否

4.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身分行為僅有同意權,而無代理權。
(  )1. 是
(  )2. 否

5.未成年子女滿15歲之甲,從舅父乙獲遺贈一棟房屋,由其父丙與母丁共同出租給戊,每月租金2萬元。該2萬元租金,由父丙與母丁平分取得。
(  )1. 是
(  )2. 否

二、選擇題

1.民法第1085條規定父母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此處所稱之「子女」,係指
(  )1. 未滿20歲之子女
(  )2. 滿7歲以上未滿20歲之子女
(  )3. 未滿20歲與滿20歲之子女均包括在內

2.依民法第1059條第一項規定,子女之從姓,於出生登記前,父母於從父姓或從母姓有爭議時:
(  )1. 由父親決定
(  )2. 由法院決定
(  )3. 由父母在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

3.子女成年後想改其姓氏時
(  )1. 由子女單獨決定改姓
(  )2. 與父母親協議改姓
(  )3. 向法院聲請改姓

4.依民法第1087條之規定,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為
(  )1. 繼承與勞力所取得之財產
(  )2. 繼承與遺贈取得之財產
(  )3. 遺贈與勞力所取得之財產

5.依民法第1089條之規定,父母親就權利之行使意見不一致時,
(  )1. 由父親以子女最佳利益決定之
(  )2. 由母親得親屬會議之同意決定之
(  )3. 由法院就重大事項,以子女最佳利益決定之
戴東雄教授提供           
解答

一、是非題

1.依民法第1084條第一項之規定,子女應孝敬父母,此處所稱之子女僅限於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包括在內。
2. 否

2.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懲戒權受法律必要的限制。
1. 是

3.未成年子女因勞力及其他有償取得之財產,稱為特有財產。
2. 否

4.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身分行為僅有同意權,而無代理權。
2. 否

5.未成年子女滿15歲之甲,從舅父乙獲遺贈一棟房屋,由其父丙與母丁共同出租給戊,每月租金2萬元。該2萬元租金,由父丙與母丁平分取得。
1. 是

二、選擇題

1.民法第1085條規定父母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此處所稱之「子女」,係指
1. 未滿20歲之子女

2.依民法第1059條第一項規定,子女之從姓,於出生登記前,父母於從父姓或從母姓有爭議時:
3. 由父母在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

3.子女成年後想改其姓氏時
1. 由子女單獨決定改姓

4.依民法第1087條之規定,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為
2. 繼承與遺贈取得之財產

5.依民法第1089條之規定,父母親就權利之行使意見不一致時,
3. 由法院就重大事項,以子女最佳利益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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