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資訊類與測量類 »建物測量規費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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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12-30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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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第一類謄本?何謂第二類謄本?何謂第三類謄本?
https://ljland.land.taichung.gov.tw/content/?parent_id=10418
(一)第一類謄本:為本人或其他依法令可以申請者提出登記名義人之統一編號,可以申請提供各類地籍資料,其個人資料均予顯示,至其他共有人、他項權利及管理者的統一編號及出生日期則予隱匿。
(二)第二類謄本:任何人均可以申請,隱匿登記名義人的出生日期、部分姓名、部分統一編號、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設定義務人的地籍資料。
(三)第三類謄本:登記名義人、具有法律上通知義務或權利義務得喪變更關係的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隱匿登記名義人的統一編號及出生日期的地籍資料。



如何申請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地籍資料謄本?
https://ljland.land.taichung.gov.tw/content/?parent_id=10425
(一)第一類謄本:本人或其他依法令可以申請者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且須填寫登記義務的之姓名及統一編號。
(二)第二類謄本:任何人均可以申請,到場申請人需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並載明申請人之姓名及統一編號。
(三)第三類謄本:登記名義人、具有法律上通知義務或權利義務得喪變更關係的利害關係人,到場申請需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供審認。




土地基本資料庫之電子資料是否可提供民眾申請?其收費標準如何?
https://ljland.land.taichung.gov.tw/content/?parent_id=10419
(一)     土地基本資料庫之電子資料依「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作業要點」規定,可提供民眾申請;並依地方制度法及規費法等規定,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自行訂定收費標準。
(二)     依臺中市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收費如下:
1.   登記資料,以小段(段)為單位,以錄為計價單位,總錄數未達一千錄以一千錄計,每錄新臺幣一元。
2.   測量資料以小段(段)為單位,以筆為計價單位,總筆數未達一千筆以一千筆計,每筆新臺幣一元。圖根點以點數為計價單位,總點數未達十點以十點計,每點新臺幣二十元。
3.   地價資料:公告土地現值、公告地價資料以宗地筆數為計價單位,總筆數未達一千筆者,以一千筆計,每筆新台幣零點零一元。



土地基本資料庫之電子資料可以流通的主要資料有哪些?
https://ljland.land.taichung.gov.tw/content/?parent_id=10421
(一) 登記資料:土地登記資料、建物登記資料。
(二) 測量資料:指以數值法測量或以圖解地籍圖數值化方式完成之數值資料。
(三) 地價資料:公告地價資料、公告土地現值資料、申報地價。



請問如何在家自行申請網路電子謄本?網路申領電子謄本作業辦理機關、對象及計費方式為何?
https://ljland.land.taichung.gov.tw/content/?parent_id=10422
(一)申請方法:
1.   中華電信用戶可透過http://epaper.hinet.net網站申請。
2.   關貿網路可透過http://ttt.land.net.tw網站申請。
(一) 計費方式:
1.電子謄本(含登記、地價、地籍圖、建物圖、異動索引、異動清冊)以張計費,每張20元。
2.    建物門牌查詢,每筆門牌查詢費用10元。
(一) 繳費方式:
1.    中華電信用戶係併入中華電信每月各項電信服務費用帳單計收。
2.    關貿網路用戶係併入關貿相關服務費用帳單計收。



找不到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又不知道地、建號,如何透過電腦查明產權?
https://ljland.land.taichung.gov.tw/content/?parent_id=10424
可利用所有權人姓名、統一編號或地址(門牌號碼)查詢不動產資料。但若想以「人」來查詢資料,則必需是本人,但若被查詢者已死亡,其合法繼承人亦可以申請查詢地籍資料。



建物測量規費如何計算?
建物第一次測量費之收費基準表.PDF



地籍圖重測與人民申請土地測量有何不同?
https://ljland.land.taichung.gov.tw/content/?parent_id=10411
地籍圖重測是由政府主動辦理的地籍整理工作,重測時,土地界址由所有權人告訴測量人員據以測量,繪製地籍圖,過程完全免費,一般由土地所有權人申請之土地測量則須交納規費。




地籍圖重測的作業程序?
https://ljland.land.taichung.gov.tw/content/?parent_id=10410
因為地籍圖重測結果,對人民權益有直接利害關係,辦理時必須特別慎重,作業程序分10項如下:
(一)劃定重測地區。
(二)地籍調查。
(三)地籍測量。
(四)成果檢查。
(五)異動整理及造冊。
(六)繪製公告圖。
(七)公告通知。
(八)異議處理。
(九)土地標示變更登記。
(十)複(繪)製地籍圖。



在地籍圖重測期限內,土地所有權人應如何配合重測工作進行?
https://ljland.land.taichung.gov.tw/content/?parent_id=10409
地籍圖重測之作業程序係依土地所有權人指定之界址,應用測量儀器與技術測定各宗土地之位置、形狀及計算面積,並依計算之成果辦理重測結果公告及土地標示變更登記。故重測面積實為界址範圍決定之結果,為確保自身之權益,請土地所有權人於接獲地籍調查通知書後,依所排定時間至土地坐落位置與地籍調查人員充分配合辦理指界。以利重測工作順利推展。現就地籍調查時土地所有權人應配合事項說明如下:
(一) 設立界標:
土地所有權人、管理人或公地管理機關等,在接到政府通知地籍調查通知時,請在自己的土地界址分歧點、彎曲點或界址點,會同四鄰土地所有權人共同認定自行設立界標(土地界標由政府免費提供,可向重測區工作站領取)。
(二) 按指定日期到場指界:
土地所有權人請依照通知書指定日期、時間(或委託他人)攜帶通知書及國民身分證、印章,到現場將土地四周圍界址位置,詳細告訴地政機關指派的地籍調查人員,再由調查人員依照實際指界情形詳實的記錄在地籍調查表上。
(三) 地籍調查表認定簽章:
地籍調查表上相關欄位記載之內容是否確實,界址標示欄所記的位置與略圖上記載是否一致,請土地所有權人在調查表上每一欄內逐項認定,如正確無誤後,再予簽名或蓋章。



重新實施地籍測量的重測結果,應經過那些程序才算確定?
https://ljland.land.taichung.gov.tw/content/?parent_id=10408
依照土地法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的規定,必須將重測結果之地籍公告圖、地籍調查表、有關地籍清冊等以公開展覽方式,在當地的地政事務所(或適當場所)公告30天並通知有關土地所有權人前往閱覽,閱覽時發現有疑問或其他問題,得於公告期間,向當地的地政事務所繳納複丈費,聲請異議複丈(調查時未到場指界設立界標者除外)。逾公告期間未經聲請複丈,或複丈結果無誤或經更正者,於公告期滿即屬確定,依法逕為標示變更登記,並通知有關土地所有權人辦理換領權利書狀。重測前舊地籍圖依法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