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網路文章] 罵律師是「雞」 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法官(法官法+法官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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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5-6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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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律師是「雞」 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法官(法官法+法官倫理)開庭諷律師「讀書讀到傻」 法官柯盛益遭彈劾 橋院:尊重


罵律師是「雞」 監院全票通過彈劾法官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542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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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律師是「雞」 監院全票通過彈劾法官
2020-05-06 00:06 聯合報 / 記者蔡晉宇、賴郁薇/連線報導


橋頭地方法院法官柯盛益開庭時多次以「你們雙方就是都搞不清楚,你就是雞,跟他鴨兩個在那邊講」、「你頭殼有沒有壞掉」等不當言詞羞辱、斥責律師,並要求律師當庭撤回追加告訴,妨礙當事人訴訟權,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有重大違失,監察院以十一比○票數,全數通過彈劾案,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負責調查的監察委員蔡崇義、林雅鋒指出,去年二月廿一日,柯盛益開庭審理一件案件時,多次當庭口出羞辱性不當言詞,包括「你這個律師這麼會念書念成這樣子呢」、「你頭殼有沒有壞掉」、「你這律師講這話,真的好笑」等語,要求庭上律師當庭撤回所提出的備位聲明之追加,有礙當事人訴訟權的正當行使。

兩位監委表示,柯盛益的爭議事件不只一案,去年一、二月間開庭審理其他案件時,也曾斥責訴訟當事人、代理人,包括「你們這樣子的答辯我不滿意,我不結,四天我寧可好好去玩,你們再繼續寫書狀吧」、「我真是搞不清楚你們這種公司怎麼會存在,這麼白痴不會解決問題,你們的工程怎麼會順利進行?」等語。

蔡崇義、林雅鋒表示,柯盛益的行為明顯已違反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規定的辦案程序,以及法官倫理規範第三條「法官執行職務時,應保持公正、客觀、中立,不得有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之行為」規定;不僅傷害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更已有礙當事人訴訟權之正當行使,情節重大而有懲戒必要,提出彈劾,以昭公信。

橋頭地方法院行政庭長黃宗揚表示,尊重監察院決定,因全案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將靜待審理結果。據了解,柯盛益因辱罵當事人惹議,橋頭地院、高雄律師公會送請評鑑,法官評鑑委員會去年九月廿六日決議將柯移送監察院,並建議免除柯的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職務。

橋頭地院去年已將柯從原本的民事庭轉調刑事簡易庭,負責刑事簡易案件,幾乎不需接觸當事人,目前仍正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