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唯心論與柏克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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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哲學
當以笛卡爾開始,其特點為對理性之重視,近代哲學因以產生。中古哲學家如波那文裘拉與湯瑪斯•阿奎那等均注意理性之運用,惟仍以聖經為依歸,而近代哲學之注重理性自由運用,則與此有所不同。茲就其主要學派及代表人物分別說明之:
  理性主義:以笛卡爾、斯賓諾莎,與萊布尼茲為代表。笛卡爾(Rene Descartes),法國人。他認為對世界萬物雖可懷疑,但對自己的存在卻不能懷疑,於是而有「我思故我在」的名言,由此再建立全般性的知識體系。他主張天賦觀念,並以「清晰而分明的觀念」為認識真理的標準。他對有關存在的認識:一、絕對實體:上帝;二、被造實體:「心」與「物」;三、主要屬性:思維與擴延。斯賓諾莎(Baruch Spinoza),荷蘭猶太人。深受笛卡爾影響,主張推理應清晰分明。他為一泛神論者,提出「能產的自然」與「所產的自然」,以為神聖的屬性包括思維與擴延。從上帝直接而永恆的模式,「無限叡智」與擴延的基本特性動、靜,以至於現實分殊的有限模式、個別心靈,與個別物體,他均以理性的邏輯說明上項系統的發展,顯然表現出理性主義的精神。萊布尼茲(Gottfried Wilhelm Von. Leibnitz),德國人。著有「新人類悟性論」,以與洛克相辯論。他認為宇宙是一個和諧的系統,由思想到存在之路,萊氏畫為四層:一、充足理由律:有果必有充分的原因。二、矛盾律:思想中有矛盾的不可能存在。三、連續律:表明有規律的連續進行。四、單一律:由思想到存在之路祇呈現一次,單子一旦存在即具有獨立性。他倡單子說,單子各自獨立,然而有預定和諧的景象。
  經驗主義:其代表人物為洛克、柏克萊、休謨。洛克(John Locke),著有「人類悟性論」,反對天賦觀念,以為由經驗可以獲得具體的真實的知識。他以外感與內省的觀念作為資料,由單純觀念聯合而為複合觀念,即可成為種種的知識。他主張有心的實體與物的實體,不啻是承認了笛卡爾的二元論。柏克萊(George Berkeley)主張「存在就是被知覺」,他將洛克所說物的初性和次性合成為「可感性質」,觀念和可感性質是一致的,事物除了可感性質以外,並無不可感覺的物自體存在。休謨(David Hume),著有「人類悟性之研究」,他以為觀念為印象之再現,印象先於觀念,於是提出「印象優位原則」,主張從印象而來的觀念,才是真正的觀念和知識。他又以為從印象方面不能覓得「必然連結性」,從而認定因果關係,「必然連結性」乃是一種習慣性的期待,這是一種反傳統性因果律的觀念。休謨否認物的實體,也否認心的實體,但由於不能自圓其說,而不得不承認心的實體之存在。
  康德(Immanuel Kant)繼起,對理性、經驗兩派予以批評而仍取其長,並提出自己的見解。在其先驗分析論中,一面以經驗的資料納入先天的範疇,而以先驗綜合判斷獲得必然性、普遍性的知識;另一面又以為真實的知識以經驗的範圍為限,超出此範圍即為幻覺與虛假。換言之,他以現象界的知識是真實的,而以本體界的知識是虛幻的。在其先驗辯證論中,對於心靈、世界與神,提出了二律背反,即是對此可提出正反兩面的理由,於是而使正面的論證失其應有的效力。惟如能對於反面的理由予以有力駁斥,正面的理由自仍可存在。康德又倡道德哲學,以道德意志之來源而認知上帝的存在。他並提倡美學,以美的目的論連結純粹理性與實踐理性,亦可認識上帝之存在。
  費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不滿意康德的反形而上哲學,他以為其他事物依人而存在,從我出發而有「非我」。「我」與「非我」之發現,由「意識我」即「絕對我」而來,而「絕對我」又成為「我」與「非我」的綜合,於是產生「正」、「反」、「合」的辯證法。謝林(F. W. J. Schelling)倡同一哲學,以為理性的作用是認識「統一」和「同一」,想像的作用,才是認識差別與對立,事物的表象雖有對立與差異,而事物的真象則是同一的。黑格爾(G. W. F. Hegel)倡言「絕對精神」,思維以「正」、「反」、「合」辯證的形式,逐漸發展以上達於絕對精神。上項辯證的發展不但可以應用於邏輯學,亦可應用於自然哲學、歷史哲學,與精神哲學。從康德以至於黑格爾的哲學思想,一般人稱之為德國的觀念論。
  法國孔德(Auguste Comte)倡實證論,主張用實驗、用感官作用來衡量一切理知的知識。美國詹姆斯(William James)提倡實用主義,以實用來衡量知識的真實價值。杜威(John Deway)又把實用主義導致工具主義,而以為真理的追求與實際生活有密切關係。其後有從英國發生以至發展於德、奧、美國的邏輯實證論,其代表人物有艾耶、卡納普與馬哈等。
  黑格爾的弟子費爾巴哈(Feuerbach)轉而提倡唯物論,馬克斯採取他的唯物論與黑格爾的辯證法,倡唯物論辯證法,或辯證法唯物論,成為國際共黨的基本理論,為害世界,流毒滋深。
  法國柏格森(Henri Bergson)提倡生命哲學,主張以生命活力作創造性的發展。布朗特延續之,並予修正補充。
  存在主義倡自丹麥的祁克果(Soren Kier Kegoard),重視個人生活,以個人的自覺回歸於存有。其後存在主義者,主張有神的有雅土培、海德格、馬色爾等,主張無神的有沙特等。知識論方面,與存在主義知識論有關的現象學,其主要代表胡賽爾(Edmund Husserl),主張從現象透視本質,二者是一致的。
  此外,尚有羅素的新實在論,與懷海德強調過程與實在問題等,不及一一詳述。
  部分近代哲學者反形上學的思想甚為顯著,引起了許多人的不滿。邇來形上思想又復抬頭,而對中國形上思想逐漸重視,亦頗值得注意。(胡鴻文)
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78



9.14.2008唯心論與柏克萊
「唯心論」(idealism,或譯為「觀念論」)是一個理論類型的名字,屬於唯心論的理論共同的特徵是,它們都對東西如何存在做出了宣稱,而且根據它們的宣稱,所有的東西,如果不是純粹心靈的的話,至少也都依賴心靈而存在。
在反對物質獨立存在的唯心論者中,柏克萊(George Berkeley 1685-1753)是最有名和激進的。他認為所有的東西都依賴心靈而存在,因為,例如說,東西是可被感知的,只有存在於心靈中的東西才能被感知,而對於那些存在於心靈裡的東西而言,未被感知等同於不存在(當我沒感覺到快樂的時候,我的快樂是不存在的,要等到我快樂的時候,它才會忽然出現),所以,對於任何東西而言,未被感知即不存在︰

    論證A
  1. 所有東西都可以被感知(前提)
  2. 只有在心裡的東西才能被感知(前提)
  3. 所有的東西都在心裡(根據1、2)
  4. 對於所有在心裡的東西而言,當它未被感知,它不存在(前提)
  5. 對於所有的東西而言,當它未被感知,它不存在(根據3、4)
這即是柏克萊的名言「存在即是被感知」的由來。
「既然東西在沒被感知的時候就不存在」,你問,那麼當我們全家都在二樓的時候,我家的一樓不就不存在了,這不是很奇怪嗎?對於這種問題,柏克萊早準備好了Q&A︰親愛的,還有上帝呀,上帝總是觀望著世界上所有的東西呢,所以,就算你睡著了,小雞雞也不會不見的唷!
除了論證A之外,柏克萊還提出過很多的論證,然而,很少有哲學家認為柏克萊提出的任何一個論證是真的有道理的,事實上,如果利用概念的模糊企圖製造詭論會導致月經來潮,那麼柏克萊恐怕早在歷史記載的前十年就血崩而死。
羅素在他的《哲學問題》(The problems of philosophy)裡就曾對論證A給出仔細的分析和批評。羅素認為,論證中提到的「在心裡」是歧義的,當我們說我們的情緒存在於心中,我們真的是打算宣稱說,那些東西不但可以被心靈感知,而且依賴於心靈存在。而當我們說我們感知到電視,因此電視存在於我們的心中,其實我們想說的是,因為電視和我們的心靈有某種關係,所以我們能夠感知和理解電視。如果柏克萊的「在心裡」的意思是前者,那麼(2)就會是錯的;如果「在心裡」的意思是後者,那麼(4)就不會為真,這兩種情況都會使得整個論證成為不健全的論證(unsound argument)。當然還有第三種可能性,即(2)和(3)裡的「在心裡」指的是和心靈有某種關係,而(4)裡的「在心裡」則指依賴心靈而存在,但是在這種情況之下,即使前提皆為真,也無法邏輯地由(3)和(4)推導出結論。因此,當我們仔細檢查,會發現論證A要嘛不健全,要嘛不有效。
...
我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找了一些資料,不驚訝地發現「唯心論」這個詞和其它常見哲學詞彙一樣的被濫用程度。不管是「喜歡上一個人,是因為他的心」、「靈魂是人的identity」還是「只要有心,什麼都做得來!」都在某些地方被某些如果不是缺乏知識的話,就是粗製濫造地掉書袋的人稱為唯心論。(不附連結,因為我不希望我的external link list裡有這種既不專業也不有趣的網頁)
...
我想到一個點子︰我應該寫一篇文章,把各種哲學詞彙的「X不是什麼」蒐集成清單,專門用來婊偽學者。例如︰
    唯心論不是什麼?
  1. 唯心論不是因為對方的內心而愛上他。
  2. 唯心論不是得民心者得天下
  3. 唯心論不是有志者事竟成。
    「我思故我在」不是什麼?
  1. 「我思故我在」不是缺乏思考的人生不值得活。
  2. 「我思故我在」不是一旦停止動腦人就會消失
...
(updated 當天下午)
點子之二︰「哲學系不會教給你」系列,例如

    哲學系不會教你什麼?
  1. 哲學系不會教你紫微斗數
  2. 哲學系不會教你打坐
  3. 哲學系不會教你怎麼把腳卡到頭上、手從背後伸下去摸到屁眼
  4. 哲學系不會教你從星象預測總統大選
  5. ...
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08/09/blog-post_14.html

    柏克萊的觀念論

    B96202043 哲學三 黃晨軒

    摘要:柏克萊認為形上學使用的語言因為跟日常語言重疊,因此不論怎麼定義都會遭遇人們先入為主的偏見干擾,而且有時我們可以了解哲學上使用一詞語的意義,卻無法清楚的定義它。而柏克萊的哲學思考,重點就在於透過對語言的分析,揭露出文字造成的煙幕,避免我們被文字誤導。
        柏克萊的觀念論,主要重點在於他對「存在」的分析,他主張「存在就是被知覺」。他認為我們說一個東西存在的意思,即是該東西被我們知覺到,而當我閉上眼睛時說一個東西存在,則是意指當我張開眼睛時,該東西會被我知覺到,或者我可以用手摸到它等等。換言之,並沒有一個東西,是存在於我們的知覺之外,或者作為造成我們知覺到該物的原因,任何東西其實不多不少就是它所能被知覺到的那樣多或那樣少,並沒有一種「無法被知覺的存在」。主張有一個像是物自身、實體之類的東西作為真正的存在,造成我們各種知覺的原因,是沒有意義的,這種所謂的物質實體,並沒有辦法被知覺到,因此這樣的主張除了導致沒必要的懷疑論,讓我們花很多力氣去辯論物質實體是什麼,就沒有別的功能了。
        柏克萊另一個重要主張,是他反對有抽象的普通觀念,例如人、三角形,他認為這種普通觀念,其實是對一特殊物的偏稱,指稱一特殊物的部份特性,例如當我說一個圖形是三角形時,我強調該圖形有三個角,內角和180度等特性,而忽略了該圖形的邊長、角度分配等特性;或者我說張三是一個人,我是強調他所具有的跟其他人(李四、王五、趙六等)一樣的部份。換言之,人、三角形都不是什麼普通觀念,而是為了語言上的便利,一種強調特殊對象的某部份特性的語言用法而已。
    批判:柏克萊的主張「存在即是被知覺」,在他那個時代的確是很合乎常識,乍看之下也是無懈可擊的理論,並且能避免表象實在論導致的懷疑論。然而以近代科學發展觀之,我們可以用各種儀器來測量一物的存在,因此當我們說一張桌子存在,有可能是指該桌子可以被某個儀器偵測到。因此柏克萊的存在只是被知覺,就不再那麼正確的。然而我們可以修改柏克萊的論述,改成存在即是被偵測(不管用什麼方式)即可。這種主張,推而廣之,就是當代邏輯實證主義的想法,一個詞或命題的意義在於檢驗該命題為真或假的方法,例如當我說電子存在,這個命題的意義就在於有一套偵測電子存在的方法,使用該方法可以斷定電子存在或不存在。
        不過這種主張還會遇到一個問題,例如我種了一顆樹,而在我離開一年不知覺它之後,我再次知覺該樹,期間該樹已經長大了許多,那這中間的過程我並沒有知覺,但樹卻依然存在,此時我說樹存在的意義,可能包括樹會生長。儘管柏克萊可以抬出上帝,認為一年當中上帝不斷的在知覺該樹的生長。然而關鍵卻在於,一個詞可以有非常多種意涵,當一詞語或命題要改換成柏克萊式(驗證方法)的表達,可能有無窮的驗證方法。因此當我說桌子「存在」,其意含就算真的是有各種方法可以偵測、知覺到桌子存在,使用「存在」一詞還是便利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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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學這一行
                    蔡錦昌  20021008

1.0關於「哲學(philosophy)是甚麼?」這個問題,有三種主要
的解答方式。第一種方式是就「哲學」作為一種大學中的學科門類(discipline)來解答;第二種方式是就「哲學」作為一種人類心智的活動形態(activity)來解答;第三種方式是就「哲學」作為一種歷代哲學家思想著述之歷史演變(history)來解答。不過,這三種解答方式都是在西方哲學的文化脈絡下才是正當的。如果換成中文使用者的文化脈絡,這個問題的解答方式就只有一種:「哲學」是西洋來的學問;「哲學」是個一百年前才有的日譯漢文詞。
1.1不同哲學派別的學者和不同身分背景的人會偏重不同的解答
方式。一般而言,第三種是哲學專家最喜愛的方式,也是一般大學哲學系最常採用的解答方式;第一種是著重知識生產的大學教授(特別是哲學系教授)所習用的方式;至於第二種,則通常是具有使命感的哲學家所自許的方式,但也是普通人自然就會採取的方式。基於社會學或社會科學研究者的立場,我們自然也會比較偏重第一和第二兩種解答方式。可是如果想要對我們所學的社會學或社會科學有更徹底的批判性了解的話,第三種解答方式倒是不可忽略的,因為社會學或社會科學跟哲學有解不開的親近關係。
1.11本章以第一種解答方式來解答「哲學是甚麼?」這個問題
。第二章才以第二種方式來解答。至於其他章次,則主要借重第三種方式來解答。
1.2就「哲學」之為一門大學中的學科而言,它大約在十九世紀
中葉以後才正式「獨立」[1]成科。在此之前,它可以說是「學問之母」。凡是高深的大學問,都稱作「哲學」。[2]當今的「科學」,以前(尤其在中世紀後期)都稱為「哲學」。[3]等到十八世紀末和十九世紀初,「科學」成為大學裡的知識典範以後,以前屬於「哲學」範疇內的學問內容紛紛以科學的分科名目「出走」(其中出走得最晚的是「心理學」和「文學」),連原來的「學問之母」也自動「自我改造」[4]成一門專門研究「科學思考之基礎」的新學科,專從各種科學學科的「後設基礎」(meta foundations)[5]立論,藉此自立於大學體系之中。
1.21哲學之所以變成一門大學裡的獨立學科,跟「職業哲學家
」(professional philosophers)之出現大有關聯。所謂「職業哲學家」,就是以在大學講壇上講授哲學課程為其專門職業的哲學家。此種哲學家以建立一門具有科學精神的哲學學門為己任,跟其他學門的研究者平起平坐,不再自認為居於學術之上位,凌駕其他學門。哲學教授也不再自以為是「哲學王」(philosopher king)[6],有能力又有責任治國平天下;也不再自以為是「博通之士」,能做天主福音與人間知識之仲介人,以對人間知識之博學通達為天主諭命之證成與傳佈服務。現代大學中的哲學教授,跟一般的大學教授一樣,不是教學,就是研究;而無論教學抑或研究,都以是否符合科學精神或理性精神為準,都以是否增進知識生產之質與量為務。因此可以說,「職業哲學家」其實是一種科學家。怪不得他們大多寧願改稱為「人文科學家」(human scientists),而不願意承繼文藝復興時期「人文學者」或「人文主義學者」(Humanists)的名號了。
    1.22最著名而且最典範性的「職業哲學家」就是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他認為哲學乃是人類理性(human reason)自身矛盾之宿命,因為人類理性註定要思考那些人類理性自身無法真正解答的問題,也就是思考那些憑人類理性自身可以推想得到卻無法體驗認識得到的問題,像望梅止渴一樣。[7]這些問題就是所謂的「形上學問題」(metaphysical questions)。[8]哲學就是專門思考這些問題。這些問題包括「世界的存在有個開始和結束嗎?」、「世界的存在是由某些基本元素所構成的嗎?」、「人類有自由意志嗎?」、「在相對偶發的事象之後有個絕對的本質嗎?」等等,都是無法在經驗知識的層次上找到答案的,或說在經驗知識的層次上是正反皆對(矛盾)的。由於哲學是人類理性自身所開展的自我反省事業,而且人類理性的最大任務在於「知道自己如何能知」或者「知道自己能知的基礎何在和所知的限度何在」,故此哲學問題主要顯現為「知識論」(Epistemology)或「知識理論」(Theory of Knowledge)的問題。雖然康德說人類天賦有「知、情、意」三種心靈機能,又針對這三種心靈機能分別寫出「三大批判」[9]來,而且其中又特別看重實踐理性自我立法的意志自由問題,然而實際上知識批判是其中最重要的,其他批判都是知識批判之延伸應用和相應發展。
    1.23康德所謂「人類理性」有兩個驟看起來有點兒對立的參考版本,一是牛頓物理學的世界觀,二是盧梭的政治思想。所謂「牛頓物理學的世界觀」,就是一個由力學所統治的機械化世界觀──一切事物各個獨立,都受因果律所制約;一切皆可計算;一切可見可觸的都是經驗現象,沒有鬼神,如果有鬼神,那是超越自然經驗的存在物。另一方面,盧梭的政治思想卻主張人人皆有自作主人的自然權利,並主張能擺脫自然與社會之束縛而自作主人乃是人類之所以異於禽獸的本性,有此種自由的人才有人格。如此一方面是科學和因果決定,另一方面是人性和自由意志,似乎不可相容。但在康德而言,兩者都屬於人類的理性能力,同出於人之為人的稟賦。此種一面受自然法則所決定而一面又保有自由之權利的人,正是我們今日學自西洋的人類(human being)想法。故此可以說,以此為出發點的哲學,根本就是配合現代世界和現代人的哲學。其優缺點也與此有關。
    1.3十九世紀中葉以後大學哲學系裡所傳授的哲學,多多少少都有康德哲學觀的影子。尤其在二十世紀中葉以前,牛頓物理學仍然是歐美一般受教育人士的「科學典範」時,大學哲學系裡的哲學要不是把康德當作集大成者或者首席哲學家來講授,不然就以各種新康德主義(Neo-Kantianism)或者引伸轉化康德主義的哲學派別為其主要授課內容。一般而言,都把康德的哲學分類和哲學概念當作標準的哲學分類和概念來使用,即使不標明是康德的也一樣。愈是正統作風的哲學系就愈如此。只有到了第二次大戰以後,牛頓物理學開始不那麼獨霸科學觀的天下,在一般受過中上教育的歐美人士心目中,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和其後的量子力學(quantum mechanics)也成為大家略知一二的新典範了,康德哲學觀的影響力才逐漸變弱,讓出半壁江山,尼采風格的後現代哲學才氣燄日熾。[10]
    1.31依照康德式的想法,哲學系所教的就是理性思維的正當方式,而且哲學工作就是把哲學史上未解的基本問題重新加以系統整理,以求得各種可能的解答,跟做思想上的物理實驗和數學演算差不多。「哲學研究」成為一種學院式的學術工作,是有規格可循的。其中最重要的規格在於論文(thesis)[11]寫作和理性論辯(argument)。因此可以說,哲學系所教的主要是概念思考本身或概念組織活動本身的規範。遇到任何問題或疑義(problematic),都往其成立條件、存在可能性和預設觀念去追究。這就是所謂的「後設思考」或「批判思考」。
    1.32正統哲學系裡必不可少的主要學習項目有三:一是知識論、二是邏輯[12]、三是哲學史。三項之中,當然以知識論最為核心。邏輯和哲學史可以說都是它的輔佐或延伸。雖然一般的哲學教科書裡會(依康德主義的系統研究方式)說,哲學研究的部門可大分為五:最高級的研究部門是形而上學(又可細分為專門研究「存有」(Being)問題的「存有論」(Ontology)[13]和專門研究宇宙生成發展問題的「宇宙論」(Cosmology)兩部分);其次是知識論,其中包括邏輯和科學哲學(philosophy of science);再其次是倫理學(Ethics)[14],其中包括政治哲學(political philosophy)、社會哲學(social philosophy)、宗教哲學(philosophy of religion)、歷史哲學(philosophy of history)等;再其次是美學(aesthetics)[15],其中包括文藝心理學(psychology of art and literature);最後是應用哲學(applied philosophies),包括醫療哲學、教育哲學、生態哲學、管理哲學等。
    1.33在哲學史方面,通常都依文藝復興(Renaissance)和啟蒙運動(Enlightenment)的精神,將整部哲學史大分為古代哲學、中古哲學、現代哲學[16]
    1.34歐美地區的正統哲學系裡,通常沒有所謂「中國哲學」或「印度哲學」這種異文化課程。這些課程內容通常都歸屬於東亞研究、南亞研究或歷史系和宗教學院。在地區性哲學的分類上,他們只承認有所謂「英美哲學」與「歐陸哲學」之別。如果再依國別來分的話,則只有「德國哲學」、「法國哲學」、「英國哲學」、「美國哲學」。四個文化強國之外,就沒有國別特色的哲學。
    1.35信奉馬列主義的國家,其學術分類獨樹一幟。像中國大陸就把哲學視為一種社會科學。哲學系歸入社會科學院,而非歐美地區所歸入的文學院。
    1.4哲學系出身的人最熟悉的人物及其思想內容主要有八個,就是對知識論貢獻最大的「現代哲學八傑」:笛卡兒(René Descartes, 1596-1650)、霍布士(Thomas Hobbes, 1588-1679)、斯賓諾莎(Baruch Spinoza, 1632-77)、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巴克里(George Berkeley, 1685-1753)、萊布尼茲(Gottfried W. Leibniz, 1646-1716)、休謨(David Hume, 1711-76)、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
    1.41其次,基於傳統和現實之重要性,哲學系的人多少都知道一些關於柏拉圖(Plato, 429-347, B.C.)、亞里士多德(Aristotle, 384-322, B.C.)、聖多瑪斯(Thomas Aquinas, 1224-74)、黑格爾(1770-1831)、馬克思(Karl Marx, 1818-83)、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 1844-1900)等經典名家的主張。
    1.42不同背景和不同國家的哲學系所額外重視的名家又各有不同。基督教神學院會多知道些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 353-430)、安瑟倫(Anselm, 1033-1109)、司各特(John Duns Scotus, 1270-1308)。搞古代哲學的人會多知道些蘇格拉底(Socrates, 470-399, B.C.)、巴門尼德斯(Parmenides, 540-470, B.C.)、柏羅丁(Plotin, 204-270)。研究美國哲學的人會多知道些詹姆士(William James, 1842-1910)、皮爾斯(Charles S.Peirce, 1839-1914)、杜威(John Dewey, 1859-1952)。一般研究二十世紀哲學的人會多知道些胡塞爾(Edmund Husserl, 1859-1938)、柏格森(Henri Bergson, 1859-1941)、麥勞龐迪(Maurice Merleau-Ponty, 1908-61)、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 1889-1976)、沙特(Jean-Paul Sartre, 1905-80) 、懷海德(Alfred N. Whitehead, 1861-1947)、羅素(Bertrand Russell, 1872-1970)、維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 1889-1951)、卡納普(Rudolf Carnap, 1891-1970)、巴柏(Karl Popper, 1902-94 )、李維史陀(Claude Lévi-Strauss, 1908- )、葛達瑪(Hans-Georg Gadamer, 1900-2002 )、阿多諾(Theodor W. Adorno, 1903-69)、傅科(Michel Foucault, 1926-84)、德希達(Jacques Derrida, 1930- )、哈伯瑪斯(Jürgen Habermas, 1929- )
    1.5在台灣的大學哲學系裡,除了標榜專研西洋哲學的清華大學哲學研究所和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以外,通常都標舉中西印三者並重不偏廢的教學宗旨,雖然其實仍然以西方哲學為重,以康德哲學為重。在此種「假平衡」中,其實最偏廢的是印度學問。一來單以佛學代表印度學問即不周全;二來單以中國佛學代表佛學亦不周全;三來單以宗教哲學視之亦不周全。
    1.51自鴉片戰爭被打敗之後,受正規教育的中國人學任何東西都不平心靜氣。在仿西洋的新式學校裡,我們一味吹捧西洋學問,卻總是蜻蜓點水,淺嘗即止,不加深究。對於自家傳統的學問則覺得嚼之無味,棄之可惜。稍為積極聰明者皆想依西學架構改造中國傳統學問,使之變成一種叫「中國x學」的東西。所謂「中國哲學」就是這樣炮製出來的新學問之一。胡適就是第一個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以改裝先秦名墨二家的名學為「先秦邏輯思想」的哲學博士。返國就任北京大學教授後,卻大講他一知半解的杜威實用主義哲學。其實後來留學歸國的哲學教授大都如此──套句陳康的話說:「不外乎是往雅典去表現武藝,往斯巴逵去表現悲劇,無人可與之競爭,因此也表現不出自己超過他人的特長來。」[17]出國留學,不好好做外國學問;留在國內讀書,不好好做自家學問。如此數十寒暑過去,只落得個貿易有無的學術販子。寧不哀哉!
    1.52「哲學」傳入中國這百年以來,真正有氣魄又有功力的「中國哲學家」屈指可數。除專長希臘哲學的陳康以外,就只有以平章儒佛為主的熊十力(1885-1968)和會通中西印而重建「中國哲學」命脈的新儒家宗師唐君毅(1909-78)和牟宗三(1909-95)等三位了。此外,以名氣而論,還有胡適、陳獨秀、馮友蘭、賀麟、艾思奇、張東蓀、葉青(任卓宣)、殷海光、方東美、羅光、勞思光、杜維明、沈清松、傅大為等人。
    1.53國民政府遷台以前的「中國哲學家」,都在宣揚或反對馬克思主義。政府遷台以後,官方哲學是所謂「三民主義哲學」,但民間哲學則主要是台灣大學哲學系殷海光所開展出來的邏輯經驗論哲學、輔仁大學天主教背景的新士林哲學以及來自香港新亞書院而集結於師大國文系的新儒家哲學。整體而言,都在為西方科學舖路,順帶也為西式民主舖路。1980以後,「三民主義哲學」退潮,原來的三大民間哲學變為主流哲學,各佔不同的哲學系地盤。此外,由於歐美地區流行後現代主義和女性主義,有不少習染此種思想的新科博士返台,在非哲學系的教育學術科系卡位,儼然成為第四大勢力。
    1.6哲學系的危機主要有二:一是時世進入電子媒介和消費文化逐漸得勢的後現代期,愈來愈少人願意花時間和精神去讀書和批判地思考問題,哲學系的註冊入學人數年年遞減,哲學博士找教職愈來愈困難,甚至英國地區有些哲學系宣布關閉或縮減規模,學哲學變成「戇人的選擇」;二是以康德哲學或理性思考為宗旨的「哲學」逐漸變成眾矢之的,甚至成為明日黃花。尼采派的前衛思想家早就宣告它死亡,而且視之為一種帶有惡意的「真理政權」(regime of truth)。其他辯護者和拯救者則力圖修改其面目或變化其氣質──辯護者把它改換成一種在分析哲學(analytical philosophy)傳統下更嚴格的意義理論(theory of meaning),而拯救者則把它改變為一種稱為詮釋學(hermeneutics)的學問。
    1.61當代的哲學思潮,不管那一派,都不再贊同笛卡兒-康德式的預設──先驗的、自明的、必然的、整體的、終極的基礎知識(foundational knowledge),也不再簡單無保留地贊同所謂「主體」(subject)的觀念;更加注重語言向度而且特別注重語言的實作效用,甚至大量引用文學修辭的看法。除了分析哲學派仍然堅持哲學就是理論分析以外,尼采派和詮釋學派都認為哲學是實踐之學,至少是以實踐為導向的理論,而且因此,哲學必定是一種具有實踐意涵的哲學史、一種具有政治與文學意涵的敘事(narrative)、一種新史學、一種文學性的歷史社會科學。總之,除非堅守英美分析哲學的立場,否則哲學系會愈來愈像歷史系、政治系、社會系、文化人類學系的理論部分。它們所讀的書相同,所持觀念也相通。

[1]這是個帶點兒諷刺意味的說法。因為「哲學」本是眾學科之母,別的學科都是從它那邊一個個獨立出來的。它之「獨立」成科,就像母親生了小孩以後被遺棄了那樣,不如說成「孤獨」成科還比較貼切。

[2]至今大多數歐美大學仍然保留傳統的學位授予習慣,除了法學、醫學等專業的博士學位稱為「博士」(Doctor)以外,其餘的博士學位一概稱為「哲學博士」(Doctor of Philosophy拉丁文簡稱Ph.D)

[3]譬如「社會科學」以前就稱為「道德哲學」,「自然科學」以前稱為「自然哲學」。一直到十九世紀中葉仍然如此。

[4]這也是帶有諷刺意味的說法。識時務者為俊傑。「哲學」也不得不紓尊降貴,委屈求全。

[5] metá(希臘文語首),原有「隨同」、「之中」、「之後」等意思,但在現代哲學術語裡,則受康德主義影響,變成「後設」之意。康德主義主張,哲學就是專門處理任何領域事物之成立基礎或存在理由的學問。所以「後設」就是「之基礎」(the foundation of)之意。

[6]柏拉圖《共和國》中的統治者就是個「哲學王」,因為由有哲學智慧的人來做王最好。

[7]康德自己說的比喻是:「像海浪拍打岸邊所造成的浪花泡沫一樣」。類似他這種看法的比喻還有「西齊佛神話」的比喻,說有個希臘神話中的國王西齊佛(Sisyphus),因為觸犯天條,被罰推一塊巨石上山,然而由於山頂是尖的,這塊巨石一旦被推到山頂就會又滾下來,永無了局,所以西齊佛雖然拼盡氣力,氣喘吁吁,但每一分力氣又都變成白費,徒勞無功。

[8] Metaphysics一字本來是亞里士多德希臘文著作中寫在「物理學篇章之後的篇章」的意思。但後來依康德主義的用法,延伸轉變為「經驗現象之後設基礎」的意思。至於中譯為「形上學」,當然因由於其意思很像老子《道德經》中所謂「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的說法。但是嚴格分辨起來,兩者是有差別的。此處不贅。

[9]分別是針對理知所寫的《純粹理性批判》、針對意志所寫的《實踐理性批判》、針對情感所寫的《判斷力批判》。又稱「第一批判」、「第二批判」、「第三批判」。

[10]其實社會學系的主流思考框架也是康德式的想法,其發展方向類同哲學系。正統社會學系裡的古典理論典範不外涂爾幹、韋伯、齊默爾、米德等大師的學說,加上新古典的帕深思和墨頓等的結構功能論,都可以視為新康德主義或新新康德主義。

[11]有主題(theme)的文章就叫論文(thesis)

[12] Logic舊譯「理則學」。

[13]舊譯和一般的中譯是「本體論」。然而一來由於現代中文「本體」一詞之語意容易讓人誤以為所講的是一種終極真理的構成體,與西方講Being之原義有差別;二來由於現代的存在主義哲學著重以「實存」或「存在」(existence)來講Being問題,而康德又稱與「現象」(Phenomenon)相對的「物自身」(Thing-in-itself)為「本體」(Noumenon),譯名上易生混淆;故此有識者皆建議將希臘字on(Being)onto(beings)譯為「存有」與「存有物」,以便跟「存在」和「本體」區別。

[14]有時候稱為「道德哲學」(moral philosophy)或「實踐哲學」(practical philosophy)

[15]又稱「藝術哲學」(philosophy of art)

[16]其中又將文藝復興至啟蒙運動稱作「現代前期」或「古典時期」;啟蒙運動之後至1970年代稱作「現代期」或「現代後期」;1970年代之後稱作「當代」或「後現代期」。

[17]此語出自陳康譯注《柏拉圖巴門尼德斯篇》(上海商務印書館,1982)之序。陳康,又名陳忠寰(Chen Chung-Hwan),1902年生,1929年南京中央大學哲學系畢業後,到德國隨名師學習希臘哲學,十年有成。歸國後,歷任西南聯大、中央大學、北京大學等校教授。1948年來台任教台灣大學。1958赴美,任教Emory Universit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ta Barbara), University of Texas等大學。退休後留居美國。陳先生是國際知名的希臘哲學專家,專長為亞里士多德研究,有德英中三種文字著述。他在同上序文中曾發豪語說,期許中文著述「也能使歐美的專門學者以不通中文為恨,甚至因此欲學習中文,那時中國人在學術方面的能力始真正昭著於全世界。」至今為止,陳先生是中國人之中少數做得到的人之一。

http://mail.scu.edu.tw/~reschoi3/choi/PhilosophyProfess.RT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