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研究
必修課程
選修課程
說明: 一、畢業學分:至少應修畢 36 學分。 二、修習學分: 1.一般生:每學期至多可修習 13 學分。 2.在職生:每學期至多可修習 9 學分。 三、修業年限:至少 2 學年。 四、學分扺免:如曾修習相關課程,可依照本校或本系相關規定辦理扺免。
課程架構說明
課程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