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雪梅日記整理:不同人格對於藥物需求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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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梅日記整理:不同人格對於藥物需求的不同
2013/3/2 08:10:03 by 雪梅 ( * )
我真的很不清楚該寫還是不該寫,因為怕寫了會影響這裡討論區使用的人.可是我在這討論區建置了一段時間的日記,所以我還是這樣寫好了.我不想影響這討論區使用者,但我想保有寫日記得功能,可以嗎?


雪梅日記整理:不同人格對於藥物需求的不同

3/1(五)中午接到商學系系主任電話,告知與解釋空大多次面授的金融法規與實務第一次網路上課調課情況.
我電話中能理解因為此專班是匆促下形成的課程,是學校先做決定要求商學系所以學生來源都不知道情況下先行開班.
這內容故事網路上寫出來了,剛好跟富邦人壽按鍵完全一模一樣,網路上搜尋一下顏吉邦就會看到相關網站了.
顏吉邦過年2/17跟我說他當業務員都沒有任何問題,所以我就在寫一封陳情信去要求退費.
而youtube的影片與網站建置都只是剛開始而已,接下來風暴會怎麼吹怎麼發展那都已是富邦人受害的.
一家富邦人壽的申訴案件目前已經火燒連環船,燒到1.花旗銀行2.玉山銀行3.空中大學4.遠雄人壽,接下來還會燒到哪裡我不知道.
就像最近空中大學發生的事情,我以前會就算了,但如果跟富邦完全一模一樣的故事,那我絕對會告上法庭.
而我手上有多少遠雄公司保險業的營業秘密我也不知道,但我會慢慢把這些全部公佈出來.
反正我跟富邦人壽詢問投資型商品投資標的審核機制不願告訴我,跟我說這是公司商業機密,我回答這不是商業機密.
富邦人壽保你不給我沒關係,那換成我去找出來雷同或相似的來給你.
就像我打0809要調我打進去通連紀錄被拒絕,我就調室內電話與手機通話明細給保險公司.
然後在寫一封信給遠雄說:因為富邦人壽申訴案件,當時我也是你們的客戶兼業務員,所以之前的糾紛全部因為富邦而留在網路上吧.
也因為當時的保單是跟富邦人壽對比用的,所以這次的申訴案件裡面一定會有遠雄人壽.
而因為承攬過程事情,所以連南山人壽也會進來,反正富邦人壽怎麼作商品條款處理我就有樣學樣.
如果這風暴的過程裡,對方有任何損失賠償,我會簽署一份證明來說明因為富邦人壽起的火所以可以去跟富邦做求償.
(這我跟玉山銀行說過了,空大學校未來也會遇到相同類似的問題.)

不是最近沒有mail就沒有進度,而是現在全部進度都在所有主管機關那裡去承接與辦理.
在101年11月13日打0800要求請法務解釋投資型保單批註條款的事情,反正我也知道不會私底下解釋了,而我也已經找到相關法規了.
何佩玲我當時就跟你說:這種綜合型條款是違法,你不相信跟我硬凹說這是合法.
我們再來看看,保險局對於保險公司自己自理規範的範疇他會用什麼公文回我.
現在不管是什麼形式回覆,將來都是成為法庭上的證據,這次民事訴訟打完會再打一次行政訴訟.

3/1(五)今天我在想當時為什麼我有能力去質疑何佩玲的說法,而且我覺得自己沒有錯.
今天早上忽然想起黃世文在1/8(二)晚上基隆路服務中心跟我說的一句話,難道網路上的投資標的資訊不能投資嗎?
相同的一句話,我在94年因為當保險業務員壓力過大最後去腸胃科被診斷出來為12指腸潰瘍當病理因素已經移除後我還是持續發痛.
醫師後來跟我說:他懷疑可能是神經傳導出問題或身心症,建議我去神經科或精神科,之後我知道自己有事情(拔毛症)還要跟精神科醫師談.
所以,我直接跳過神經科而直接到精神科去,當時我還不知道身心症門診與精神科門診有何差異,只知道我當時不是很能夠接受去精神科門診.
去市寮掛成人精神科門診,第一次談完醫師問我希望我要怎樣,我說我不知道醫師除了開藥外就安排心理治療.
那時什麼叫心理治療我也不清處,我只知道因為一個月看4個精神科醫師且另外一家醫院也安排了心理治療.
我只知道我將來要面對與抉擇要跟哪一家醫院與心理師配合,當下我還很有趣想法就是用醫院/醫師/心理師去排列組合.
我去A醫院請B醫師開藥,而心理治療由C醫院的心理師做治療,當事情遇到時我才知道不能這麼做.
原因除了健保給付醫師要開轉介單給臨床科外,還有每一家醫院的精神醫療都是一個團隊,而精神科醫師是最高上層做事物判斷與決策的人.
因此,如果我用組合方式,那將會面臨疾病醫療的專業斷層關係外,而且也將會面臨到如果我同時選擇2個心理師配合將會有機會相互衝突.
在市寮的精神科醫師知道我的情況後,就叫我只能選一組合,他告訴我最好我留下來在這市寮,當然另外一家醫院也是叫我只能選擇一個組合.
所以我最後因為市寮的精神科醫師是他叫我一定要留下來這裡我才留下來,當然有一部分是我對於醫師與醫療資源的判斷.
首先我告訴醫師我是從強迫症討論區網友介紹來的,我把網路上我跟網友討論的內容印出來用紙張呈現,醫師看一眼說:嗯.
第一次門診我告訴他三個問題同時也是我在對他說NO不:1.拔毛症你會治療嗎?2.你是我一個月第4個醫師我要來你這嗎3.醫院離我家太遠我不想來.
醫師很簡略回答:1.我會2.是的,請你留下來在我的門診.3.外面有接駁公車,從台北火車可以搭幾號車到這裡.
我看醫師的口氣與態度都是真誠且對自己有信心,那我就暫時相信這位醫師留在他的門診跟他配合吧.
不管我的決定是如何,畢竟我一個月找4個醫師,有些醫師給我的感覺還不錯,所以我有責任回去跟醫師說明不來門診的原因.
因此,第二次的市寮門診就是一進門我拿當時剛施行轉診制度的轉診單給醫師簽名.
市寮醫師翻他的病歷簿,很疑惑說:這轉診單怎麼現在才給我,是你忘了第一次門診給我嗎?
我答:不是,是我特別回去其中一家醫院,去跟醫師道別順便請醫師開轉診單給我,也就是說是我自己覺得找到醫師才開轉診單.
當然這轉診單背後的含意我不想明講,因為這些話是給別人壓力,這張轉診單的背後意含就是我認同與授權他當我的主治醫師.
這轉診單看似很簡單的醫療流程,但背後所包含的是病患決心留在這家醫院,而醫師也要承擔起當主治醫師的責任.
所以在門診所作轉診單的含意是病患願意將自己委託給醫師來處理疾病,而醫師要承擔起治療疾病的責任.
你可以把它看成這是真正醫病關係的建立,也就是醫療定型化契約在權利與義務上的雙方的約定書.
當然,我會找到湯醫師是因為拔毛症在某部份很像強迫症,而且當時我就知道這位醫師是在台灣治療強迫症的名醫.
我會下這個決定除了是因為醫師門診表現外,醫師的專業名聲及對病患服務的熱誠(公益活動),市寮的醫療資源,所以我才會放棄其他3家醫院.
我評估的不只是單純醫師本人專業還包含他對於社會公益的貢獻以及此家醫院的醫療資源,這些都是當時我在4家醫院相互對比的評估.

我們把故事往前倒回去,同樣的內容回到保險業所發生的事情....這暫時不寫,因為還要讀空大的書,等我有空時再寫.


有一次的門診(應該是第3次)我跟醫師說請開lithium鋰鹽給我,醫師判斷說我只願意開給你抗焦慮的藥物,因為這是治療跟拔毛症有關藥.
我跟醫師說:因為我擔心自己會發生自殺行為,但我知道醫師看見我這樣子不可能會相信我會去自殺,我想開安眠藥醫師一定不會肯.(當然那時候醫師在談網路沉癮症的公益影片,他講了門診一個病患收集300顆安眠藥得故事,我知道醫師不會開給我安眠藥,我才去想其他可以替代的藥物.)
所以,當時我如果不能在晚上能夠用藥物控制進入到睡眠,那我就必須要讓晚上的心情能夠平穩下來,所以當時我才從安眠藥轉向鋰鹽.
我開鋰鹽的目的是為了在很憂鬱底下的情緒想藉著藥物的力量把情緒往上提升到正常位置減低自殺的意念,是一種情緒穩定情的使用.
而這藥(情穩定劑)由我自己決定何時吃藥,我知道這只是備而不一定會用,我會看狀況來決定吃藥與否與藥劑量.
當然這跟我有情緒兩極化表現有關,白天特別興奮快樂而到晚上變成非常憂鬱難過,所以我很擔心自己過度憂鬱下會想不開而想自殺.
尤其那時候我自己也不知道怎麼了,好像自己在同時處理解離症問題,我擔心記憶回塑或記憶閃爍把一些一直不願意想起的事呈現出來.
我自己也很擔心如果自己有控制能力的人格在晚上他不值班時,那生病的我會對自己產生怎樣的傷害我無法預估,所以我需要藥物來幫忙.
其實如果歸因起來,還跟解離症健康與生病的兩個我有關,我忘了什麼時候把自己的身體能量改變了,這大概在高職時我就發現了.
我只知道當白天健康的我是一個很樂觀開朗且熱情主動的我,所以他的心情能量會是屬於正面能量在呈現,而且還比一般正常人高一點點.
晚上變成生病的我出現,他大概很長時間都在哭泣且很憂鬱沮喪,還常常因為內心很痛苦而不想活,可是又說不出為什麼會這麼痛苦全部原因.
如果百優解我都是在上班前吃的話,對於能量比較高位階的我而言當然是太多了,我自然不會想讓醫師再加藥劑量,加上去就會變成燥症.
除非那一天的白天我因為昨天晚上大哭一場,把身體的能量全部發洩光了,情緒反而變成有點憂鬱時,我為了調節情緒的能量我就會吃藥.
也就是醫師本來開給我是藥用來治療拔毛症,可是我卻用來做情緒調控使用的藥物.
(鎮靜劑有助於緩解人們的抑鬱及焦慮;它們通常被用作治療精神緊張的病者.)
(精神疾病治療的金屬元素-鋰,即使極為微量,也可能有助於穩定情緒、降低自殺率。)

那一次門診醫師說:你想要就拿去不要就放著,反正我藥單就開在桌上,
當下我很生氣而醫師也很生氣,因為我除了自己變換藥物外還故意把藥物吃得藥劑量減低.
這跟上面提到白天與晚上情緒不一樣有關,當白天都很興奮時吃得藥又再往上加強興奮的程度,我就說這樣會過度興奮,我不要.
醫師就不懂我說得,看看自己的病歷簿說:依照你的2顆的劑量,不會阿!!唉,醫師又不是病患,你怎麼知道病患身體的情況會不會過度興奮.
醫師要往上加到3顆,而我要往下降到1顆,最後好像在藥物上是開1.5顆想結案,可是藥物很難有半顆結果醫師說一顆就一顆.
最後我要離開時很不高興,我知道我可以不拿這藥單,但這樣會傷了醫師的心,所以接下來才演變成為醫生而吃藥.
而那一週的心理治療就是在討論我跟醫師的門診發生的事情以及精神科藥物的內容.
心理師跟我討論在精神科門診開藥物的問題,心裡師說:抗焦慮的藥不能當鎮定劑或情緒穩定的藥嗎?
我說:你從字面上理解,就已經知道這兩種藥是不同的功用,而且有可能吃錯了反而會讓情況更糟糕.
我說:抗焦慮的要從字面上就已經告訴你這是要去抵消因為焦慮所引發的病症,我不是因為思想觀念的衝突所產生的焦慮.
而我當時並不焦慮,我的情況是擔心死亡的意念如果太過堅決而真正的去執行那才是我怕得,所以我才希望開情緒穩定劑讓心情可以平穩下來.
也就是當自殺意念出來時,可以因為存活自我本能強一點,讓他可以因為藥物的幫助來渡過難關.
因為當下很生氣醫師的拒絕,我後來好像有道網路上去搜尋藥物與原理的資料,後來知道是一門『藥理學』會教導的專業.
所以我沒記錯,那個星期我的進度就是去書局與網路上學習『藥理學』的專業,澄清當下我跟醫師之間的問題.
就像現在我遇到保險事情,我又得跨行去學習『人身保險』與『金融投資』的專業.

心理師跟我為這件事情爭執一段時間,最後心理師說因為他不懂藥物,所以請我回門診跟醫師討論.
我對她點點頭,並且我心裡想,還好你沒有越權踏出心理師法執業的範疇,不然我當下可能會提告這位心理師.

這個故事其實發生得專業不一樣,但故事內容幾乎是完全一模一樣,就像何佩玲不願意接受把條款改回來一樣.
精神科藥物與保險商品雖然這是不同的專業,但我不是用專業去看待事物,而是用一般的常理去分析與判斷.
如果保險商品條款我們挪到精神科藥物來說明的話,那就是一張藥單上面寫了abcd四種藥然後醫師說
請病患回去自己依照指示在某一種條件下去服用某一種藥物,唉,苦了這位病患了,因為這結局就是他會看錯而吃錯藥.
這四種藥名對於病患來說都是他完全陌生且不能理解的說明書內容,現在變成醫師把自己的權限釋放出去要求病患你要有我的能力.
哈哈....這就是富邦保險公司要保戶做的事情.....

所以我寫到這裡,這樣就能解釋的通,為什麼解離症不同的人格會有不同的身理狀況了.
因為在解離後,等同於是你的身體功能全部歸零,而由當時解離下賦予不同人格功能與工作分配下,所掌握且擁有的身體資源完全不一樣.
如果健康的我被定義成他是健康的,所以正常的情緒與樂觀向上的功能是由他掌管,當然白天的我情緒能量就會變得很高昂.
如果生病的我被定義成他是生病的,所以異常的情緒與悲觀向下的功能是由他掌管,當然晚上的我情緒能量就會變得很低落.
這就是為什麼多重人格在人格轉換後,會有完全不一樣身體能量臨床現象不同的展現,原因是解離的過程是做資源重分配的歷程.
也因為不同人格的分工所賦予不同的職權,當轉換人格後,你只能看見某一面的身體能力或資源使用的情況.
如果看見不同的人格擁有不同的種族使用語言或男女角色身體功能展現,這些都是因為賦予功能後經過一段時間學習與成長來增強其特殊性.
也就是解離症多重人格能夠在臨床上看見他擁有不同的專長時,那都是因為時間的累積與不同身體資源的強化所導致.
可能一開始並不明顯且轉變也不是那麼順暢,可是行為學派的習慣理論會告知你當你一直做就能熟能生巧變成一種自動化行為.
如果解離症的人格已經可以變成自動化時,那他就有能力去控制身體的使用權且切換人格會很自如.
再過一段時間就會形成身體使用權的搶奪佔了,這時候就會因為一些完全莫名其妙舉動與行為困擾或身體頭痛而求診醫師.
就像我一樣,把自己解離的當下去規定健康的我與生病的我他們兩個人格應該具備有哪些能力與身體資源的使用.
所以,當不同人格在吃同一種精神科藥物時,才會發生健康的我對過度藥劑量的拒絕以及生病的我對於藥劑量的接納與倍增需求.

唉...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保險的專業與精神科有什麼關係嗎?可是我卻得同時回顧整理與心領域專業的學習.
以下是回覆的留言:(依照日期反排序)
回覆 : 雪梅日記整理:不同人格對於藥物需求的不同
2013/3/4 05:20:46 by 雪梅 ( * )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上網路課程時,繪圖然冒出一個想法.
當時我不果是自然還是故意,都走進情感的愛與恨得風暴裡面.
可是我理智性知道被移情的對象並不是我真正該有的情感,但是我做不到把情感給收回來.所以雖然那時候我知道,但我卻做不到.

昨天不知道怎麼,忽然想起這可能是因為不同人格的人格特質因素在影響.也就是說一個人是生病的處於國中時期的我再恨對方與攻擊對方,另外衣個人處於高職時期愛慕與喜歡對方.難怪那時厚的男友會非常的吃醋,去學校諮商時也發現講到對方的名字時會變得很興奮真的像進入到熱戀的感覺有一種小女孩害羞的心態出現.其實理智的我很清楚與明白我並不愛對方也不應該恨對方,可是我明知道卻做不到.

可能忽然腦代理想起張愛如的演講,一個在學校自殘的個案.學校老師與同學都親眼看見她左手拿起刀子在割自己的右手,可是她本人卻否認自己沒做.學校找家長來了以後,父親先把老師也罵進去方式來責怪小孩:身體髮膚受之父母,老師是沒有教嗎?
小孩說:不是我割的,我停不下來阿.

其實我跟那小孩一樣,情緒的波動不是你想停就可以停,就算你的理智非常清楚,也無法控制你自己的行為。當時,我跟男友說:如果你真的懷疑,那我換醫師換醫院好了。男友她很猶豫不知道該怎麼辦,所以以我不想醫療中斷又重新再來一次,只好繼續同一個醫師的門診。而這個情感的風暴就算我離開門診半年以上,我還在風暴的情緒理。我記得是我故意一定要離開門診,如果在持續下去我不知道自己會不會連理智上的分辨都有困難而做出一些傷害自己與傷害他人的行為。

我只是想到,不一樣的人格她掌管不同的情緒與感情。那種情緒與感情會直接影響生理條件的反應,甚至如果長時間暴露於處情境下反而是一種危險。所以某部份來說,為什麼要做半年以後再回門診的約定,大概也跟此情感波動有關。

這個世界上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會引起你情緒的反應,但確實有一些人真的會讓你寄一起某些事情與引發出某些情感。如果不同的人格她因為所賦予的情感功能不一樣時,那對於醫療人員有沒有能力去察覺是非常重要得,因為如果不能知道,只會讓雙方陷入一種生命腳本的故事重演,就像我們看凶宅命案一樣。

我有很常一段時間無法理解為什麼當時面對精神科醫師會出現這麼大的變化,不過現在用不同人格掌控不同的情緒與記憶應該就能解釋的通。而心理師她只會往移情或小時候的成長經驗去分析讓我理解,這些我都知道但她幫不了我當時處於情緒的困境裡面,最後是我告訴自己一定要下定決心離開門診與此強迫症討論區,當然有另外一個人格都有一些進度要做完才能離開,比如以前很討厭去看精神科門診與跟心理詩壇自己內心是借的內容,最後要能克服才能離開。

想想這段歲月還真長94/10/31是我第一次來到這討論區,94/11/1是第一次的門診也是跟湯醫師見面的第2次。到現在102年了,六年以上的時間了,算是一種對於事情的原因尋找與回顧啊。

或許,我所提出來的情境分析與治療他是建立在人格心理學對於人是有穩定性與持續性的理論基礎上去轉換不同時空的場景。如果你的人生劇本已經定型,那麼再相同或雷同的環境,故事就會因為你的人格特質而重演。這就就是什麼富邦人壽保險的糾紛會牽扯到之前的精神科門診與心理治療,因為我是顏吉邦手上客戶200個以上的其中一位。因為他服務的這五年來我除了理賠外,幾乎是一個很好得客戶,不會有問題發生也就是是一個不哭不鬧的小孩。而現在為什麼會變成我要上法院去告富邦人壽,其實以心理層面來說這還是跟我童年成長經驗有關。因為小時後家庭小孩多,父母根本無法照顧到那麼多的小孩,而有一些卻被忽視了。我想,這就是現在為什麼我又重演6年前的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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