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第 24 講 - 立法院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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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講 - 立法院的任務


講次摘要
壹、講次大綱:
一、立法權、人事權及財政權
二、質詢權、調查權及其他國家重要事項的議決權
三、對總統、副總統的罷免彈劾提案權、倒閣權及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貳、講次內容:
一、立法院的立法權,狹義來說,應僅指法律案;但廣義的立法院法律案審議範疇內的事項,則不以法律案為限,也及於戒嚴、大赦、宣戰、媾和等案。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號、第175號解釋分別肯定監察院及司法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之權。
二、關於立法院的人事權包括:1.憲法本文第55及104條的行政院長及監察院審計長之人事同意權。2.增修條文下立法院的人事同意權包括:審計長的任命、司法院大法官、考試委員、監察委員及副總統一旦出缺,總統亦應在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亦由立法院補選之。
三、立法院不得為增加預算之決議,其次有關立委委員之報酬或待遇除年度通案調整者外,應自次屆起實施。
四、關於預算案之執行,大法官釋字第391號解釋認為立法院通過的預算案,僅具有授權行政機關動支預算的效果,故行政機關得擁有決定是否執行預算的裁量權,行政院可以改變而不執行之。
五、大法官在釋字第520號解釋中,認為若預算涉及到國家機關的維持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時,行政機關即必須執行之,已無完全的裁量權限,是一種義務性的裁量,是為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的體制。
六、關於質詢權,可以分為口頭與書面兩種,口頭質詢又分代表的政黨質詢及個人質詢。由於質詢權的對象,僅限於行政院之施政,質詢對象亦僅限於部會首長之政務官,故質詢權之重點即為行政監督權,且偏向政策監督權。
七、國會調查權行使方式有下列二種:1.舉行具有強制力的聽證會;2.文件調閱權。大法官釋字第325號解釋中,已經肯認立法院得經院會或委員會之決議,得調閱文件原本。
八、大法官在585及633兩號解釋中,雖其調查的範圍(可及於公務員以外之人民)以及強制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都比監察院原來調查權來得強烈;但立法院的調查權並無拘束法院之效力。
九、立法院有議決「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61號及第520號解釋,除再次承認立法院仍擁有對國家重要事項的參與決策權限外,對於重要事項的認定則依個案分別做實質認定或形式認定的方式。
十、經立委總額四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的同意後提出,可對總統、副總統擁提出罷免案;此外立委總額二分之一以上提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亦可對總統、副總統提出彈劾案。
十一、立法院得經總額三分之一以上立委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並於七十二小時內記名表決。如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贊成時,行政院長應於十日內解職。如未通過,一年內不能對同一院長再度提出不信任案。惟此倒閣一旦成功,行政院長也可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相互制衡。
十二、現行制度下,立法院在每年集會時,得以四分之一以上委員提議,經院會同意,邀請總統作國家安全大政方針之國情報告。另外,總統亦得主動咨請立法院同意,就職權有關之國家安全大政問題,赴立法院報告。但立法院仍得否決總統此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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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講 - 立法院的任務 評量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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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非題

1..司法院及監察院得自行向立法院提出之法律案,而無須行政院轉呈,如此方符合權力分立原則。
(  )1. 是
(  )2. 否

2.關於立法院之預算審查,立法委員為避免有圖利自己之嫌,就立法委員之待遇與報酬,應以法律定之。惟除年度通案調整者外,單獨增加報酬或待遇之規定,應自次屆起實施。
(  )1. 是
(  )2. 否

3.關於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提案,現行憲法規定,須有立委總額二分之一以上提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由司法院大法官以召開憲法法庭方式來審理。
(  )1. 是
(  )2. 否

二、單選題

1.下列何項論述為非?
(  )1. 立法院對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  )2. 釋字第391號解釋認為立法院通過的預算案,僅具有授權行政機關動支預算的效果,易言之,行政機關得擁有決定是否執行預算的裁量權。
(  )3. 釋字第520號解釋中,認為若預算涉及到國家機關的維持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時,行政機關仍有完全裁量權限。

2.下列何者非屬立法院之人事同意權?
(  )1. 駐外使節
(  )2. 司法院大法官
(  )3. 考試委員

3.關於立法院之國會調查權下列何項為非?
(  )1. 舉行具有強制力的聽證會
(  )2. 可以調閱文件
(  )3. 可以逕行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處適當之罰鍰

三、簡答題

1.試簡述說明國會調查權之範圍及有哪幾號相關之大法官解釋?
【答】
一、國會調查權之範圍:
1.舉行具有強制力的聽證會;
2.文件調閱權:
二、相關的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如下:
1.大法官釋字第325號解釋;
2.大法官釋字第585號解釋;
3.大法官釋字第633號解釋。

2.試簡述說明立法院對行政院提出不信任案之程序。
【答】立法院得經總額三分之一以上立委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並於七十二小時內記名表決。如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贊成時,行政院長應於十日內解職。如未通過,一年內不能對同一院長再度提出不信任案。

3.試簡述說明總統國情報告的雙軌制度
【答】立法院在每年集會時,得以四分之一以上委員提議,經院會同意,邀請總統作國家安全大政方針之國情報告。另外,總統亦得主動咨請立法院同意,就職權有關之國家安全大政問題,赴立法院報告。但立法院仍得否決總統此提議。

陳新民老師提供           



解答

一、是非題

1..司法院及監察院得自行向立法院提出之法律案,而無須行政院轉呈,如此方符合權力分立原則。
2. 否

2.關於立法院之預算審查,立法委員為避免有圖利自己之嫌,就立法委員之待遇與報酬,應以法律定之。惟除年度通案調整者外,單獨增加報酬或待遇之規定,應自次屆起實施。
1. 是

3.關於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提案,現行憲法規定,須有立委總額二分之一以上提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由司法院大法官以召開憲法法庭方式來審理。
2. 否

二、單選題

1.下列何項論述為非?
3. 釋字第520號解釋中,認為若預算涉及到國家機關的維持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時,行政機關仍有完全裁量權限。

2.下列何者非屬立法院之人事同意權?
1. 駐外使節

3.關於立法院之國會調查權下列何項為非?
3. 可以逕行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處適當之罰鍰